漁工揭7艘臺灣漁船:殺海豚當鯊魚魚餌、取海豹牙齒作爲戰利品
環境正義基金會今(16日)指出,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JF)調查發現,在半年中訪談了曾在7艘臺灣漁船上工作共10名漁工,漁工揭露漁船刻意捕殺海豚作爲釣鯊魚的魚餌、對鯊魚割鰭棄身、捕殺海豹取其牙齒作爲戰利品等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的作業方式。
環境正義基金會表示,EJF與漁工的訪談中發現,臺灣部分延繩釣漁船刻意針對並獵殺海豚,將海豚肉用來作爲捕捉鯊魚的魚餌,捕捉到的鯊魚會依照物種、儲藏狀況被割鰭棄身。漁工也表示,當漁船誤捕僞虎鯨,或一些魷釣船在阿根廷附近海域捕捉到海豹時,漁船並沒有將它們釋放,而是將其斬首後取其牙齒作爲紀念品。部分訪談的漁工也提供影片以及照片作爲證據。
環境正義基金會指出,其中一名受訪漁工說,船長指示他們在漁船回港前要把所有沒有用到的海豚肉丟掉,並清理漁船,確保沒有任何海豚的跡象,他說:「剩下大約6個麻袋的海豚肉。船長命令我們扔掉它,船長還命令我們重新檢查確認船上沒有海豚肉。 船長更似乎很擔心的說,要確認沒有留下一塊海豚肉。」
環境正義基金會描敘,另一艘漁船受訪漁工表示,他們漁船曾被派駐觀察員隨船,在有觀察員時,漁船沒非法作業行爲,但等觀察員離去,漁船又開始一樣非法作業。漁工提到「在第一次出航和第二次出航時,船上有一名警察(觀察員)。大約3個月在船上有觀察員。當有觀察員時,我們不會切除花鯊的鰭。第三次出航,我們又開始割鰭。」環境正義基金會指出,除非法漁撈作業外,受訪漁工也表示在漁船上長時間工作、休息時間不足、飲食以及飲水不足的情況,另外,所有受訪船員都表示他們的薪資被以保證金、服務費或手續費等不同原因苛扣。
環境正義基金會的副執行長Max Schmid表示,臺灣的法規雖然在這幾年來有明顯改善,但還是不斷髮現臺灣漁船有非法漁撈作業以及人權剝削的問題,顯示在法規的執行上還有漏洞。臺灣應更嚴格監管漁船在海上的作業行爲,全面使用電子監測系統,採用以受害者爲中心的訪談方式,並提升漁船管理的透明度,才能徹底杜絕非法漁撈作業以及人權剝削。
▲一名船員抓着一隻未出生的海豚。(圖/環境正義基金會提供)
漁業署今針對,媒體報導我國籍「漁羣166號」漁船海上作業期間非法捕撈保育類真海豚一事表示,已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此屬刑事案件,將依法函送檢調調查,倘經調查後確認有違法,將另依「遠洋漁業條例」予以處分。
漁業署指出,此類非法漁撈及獵捕鯨豚行爲之案件,除環團十分關切外,近年來亦引起守法漁民的不滿,不時有各地漁民匿名檢舉並憤慨表示應予以嚴懲,但往往舉報者所提供之資訊與事證不足,期未來舉報者能提供更詳盡之資料,使違法者接受應有的處罰,也藉以嚇阻不法。
漁業署呼籲所有對海洋、對漁業有愛、有期待的民衆,如發現有我國漁船涉有非法漁撈或侵害船員人權之情形,請向各權責單位檢舉,如能明確提供人、事、時、地、物等詳細資訊,則可大幅降低調查困難。漁業署重申,將持續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致力維護公平競爭之作業空間及永續經營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