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張照片直擊無良漁民取「魚翅」 斷鰭鯊魚被丟海底

▲安檢人員甲板前艙共查獲4片已肢解的鯊魚鰭。(圖/記者莊雅婷翻攝,下同)

記者莊雅婷/花蓮報導

海洋悲歌又一起!海巡署第八三岸大隊花蓮漁港安檢所11日執行安檢勤務時,在高雄籍漁船「東發升」號查獲4片遭支解鯊魚鰭,把船長帶回安檢所瞭解詳情時,船長坦承「鯊魚軀體已在進港前,拋棄海中」。

當時漁船進港時,安檢人員主動實施安全檢查,就在甲板、前艙查獲4片已肢解的鯊魚鰭,總計2.1公斤,分別是1片背鰭、2片胸鰭、1片尾鰭

該船長接受調查時坦承不諱,「鯊魚軀體已在進港前拋棄海中」。岸巡八三大隊指出,由於漁民觸犯漁業法,將函送漁業署辦理品種鑑定裁罰事宜

副大隊長廖仁榮表示,依漁業法第44條規定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或處理之限制或禁止;違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第八三岸巡大隊也呼籲民衆,如遇保育類動物擱淺、死亡等情事,皆可立即撥打海巡「118」報案專線通報,海巡署將立即派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