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籍漁船查獲283公斤海豚肉 船長稱:只是「魚餌」

南興安檢所於一艘蘇澳籍的漁船上,查獲6大袋鯨豚肉。(圖/宜蘭政府農業處提供,下同)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昨(2)日下午3時30分,海巡署第一海岸巡防總隊南興安檢所,發現一艘可疑船隻,登船檢驗後於宜蘭蘇澳籍漁船「新海利66號」上,查獲6大袋鯨豚肉,共283.84公斤,該漁船船長也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

2日下午,海巡署北部地區巡防局第一巡防區雷情操作員,於雷達熒幕上發現一艘航跡可疑的船隻,便立刻通報南興安檢所,要求對其加強安檢;當日下午3時30分左右新海利66號漁船進港,南興安檢所隨即登船檢驗,後於船艙內發現6大袋處理過的鯨豚肉,經縣府農業處人員初步判定後,確認爲海豚肉,總重達283.84公斤。

▲▼這些鯨豚肉目前已採樣送驗,以確認物種爲何。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表示,因這些海豚已遭肢解、處理,無法準確判定種類爲何,目前已採樣送驗好釐清物種。而「新海利66號」的江姓船長稱,海豚是在海上捕到的、直接就地肢解並非走私,說是要當作「魚餌」使用,偵訊後也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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