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鐵殼船越界捕魚押回11人 2公噸漁獲遭海拋

臺中海巡隊16日於苗栗通霄外海查獲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船上漁獲約2000公斤均依法海拋。(臺中海巡隊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海巡隊16日於苗栗通霄外海查獲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船上漁獲約2000公斤均依法海拋。(臺中海巡隊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海巡隊16日於苗栗通霄外海查獲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臺中海巡隊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海巡隊16日於苗栗通霄外海查獲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臺中海巡隊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海巡隊16日於苗栗通霄外海33浬獲報大陸漁船出沒,派遣巡防艇馳赴現場並擴大搜索,發現「閩」字號鐵殼漁船正在越界作業,不僅拒檢還加速蛇行,巡防艇成功強靠登檢,帶回陸籍耿姓船長等11人,船上漁獲約2000公斤均依法海拋。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臺中海巡隊16日清晨4時許接獲第4巡防區指揮部轉漁民通報,於大安溪外24浬有大陸漁船出沒,臺中海巡隊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PP-10035巡防艇馳赴現場並擴大搜索。

巡防艇於苗栗通霄外海33浬發現1艘大陸籍「閩」字號鐵殼漁船正在越界作業中,經巡防艇多次鳴笛廣播命其受檢,該陸船拒不停船且加速蛇行,該艇人員仍冒着風浪危險緊追不捨,最後成功強靠登檢,經清查船上計有陸籍耿姓船長等11人,船上未發現豬肉製品,漁獲約2000公斤均依法海拋。

另查該船於4月14日12時,自福建省祥芝港出港,陸船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依據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之規定,由該隊PP-10035及PP-10060雙艇戒護下,將「閩」船含船長等11人全數押返臺中港海巡基地碼頭偵辦。

爲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與非洲豬瘟疫情,海巡人員實施登檢、扣留、留置調查等作業時,均有加強防疫作爲;而本次扣留大陸籍漁船船上全員量測體溫均正常,快篩後均呈陰性,嚴謹做好所有防疫措施,杜絕疫情入侵。

臺中海巡隊表示,近日大陸伏季休漁期即將開始,大量陸船出海捕魚,常有陸船伺機越界捕魚,爲保護我國海域資源,海巡署要求各海域艦艇超前部署,艦隊分署與中部分署不定時規劃聯合威力掃蕩行動,並由海巡署第四巡防區統籌指揮海上艦艇及岸際雷達監控海上目標。同時呼籲民衆若發現海上任何不法,請撥打(04)26572782或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通報,海巡署將立即調派線上艦船艇趕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