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租約將上路!電費設上限 房東處理房客遺留物可扣押金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即將上路,加強對房東及房客雙方的保障。(圖/記者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新版的住宅租賃契約將在9月正式上路,裡面針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有進一步的調整內政部地政司也推出懶人包讓民衆可以迅速瞭解新的規定事項,租賃業者則表示,對於房客來說最有利的部分,就是電費度數設定了上限,不會再讓黑心房東賺價差,且就算沒有獨立門牌也適用新規,租屋族更有保障。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9月就將正式施行,針對過去一些規範不盡完善的地方也做了調整,而內政部地政司也特別發了懶人包,讓民衆可以快速瞭解相關內容。而新規對於應記載(約定)及不得記載(約定)的事項有進一步的調整,有更符合民衆的需求。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規定,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租。(圖/翻攝自內政部地政司懶人包)

住商不動產R15祥富加盟店店東蔡昆祥表示,新版住宅租賃合約提高對租客的保障,例如押金最多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若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也不得超過1個月押金。權威物業出賃管理公司店長曾啓泰則表示,新規定也限制了「夏月及非夏月」的電費上限,避免房東藉此賺取不當利差

另外,過去舊版的住宅租賃合約沒有特別針對租屋門牌做規定,因此導致漏洞產生,甚至有些不肖房東以「沒有住宅門牌」作爲不受住宅租賃合約規範的理由,例如南部常見的透天學舍,民衆租的可能是2樓的某個房間,會以「201室」、「202室」等區分,但並非獨立門牌。而新版住宅租賃合約則規定「不以門牌號碼爲限」,因此只要有「房屋稅籍編號」或「位置略圖」,都可以確認爲租賃標的,就可以受到住宅租賃合約保障。

▲未來房客遺留物若由房東處理,費用可從押金中扣除。(圖/翻攝自內政部地政司懶人包)

而新版住宅租賃合約對於房東來說也有好處,例如過去常常發生租客退租後,遺留大量物品讓房東不知如何處理,新規定也載明若由房東處理這些遺留物,費用可從押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