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人生

劉世馨

在最近東海附小的是是非非中,到底誰該告誰? 誰該向誰道歉? 誰的標準纔是對的標準? 看起來似乎一片混亂,但是如果我們拉高我們看事情的角度,以一場遊戲來做爲這事件的一個立體模型來比喻,做爲一個觀衆,這事件或許就比較容易理清各個層面的條理

今天小運動員Winnie 離開家庭訓練班加入了小學的團體人生初階體驗營,體驗營中有各種遊戲競賽讓小運動員們來學習,準備可以找出適合自己的項目,將來有資格與機會進入更高等的人生競賽。小Winnie 個頭小,性格內向,參加比賽時很守規則,可是有些同學會集體或個體犯規,出手或出腳的擋她的路, 裁判老師有時沒看到,小Winnie 內向不敢抗議教練媽媽場邊看了心裡着急,向裁判老師提出抗議,裁判老師吹哨子要求犯規的其他小運動員道歉或寫悔過書。教練尤媽媽認爲道歉只是形式,悔過書的名字寫錯,也不夠誠意。

一年過去,其中犯過規的小運動員A當選明星球員,教練尤媽媽又提出抗議,反對小運動員A的當選資格,因爲小運動員A 曾經對小Winnie 犯規,品德不合教練尤媽媽標準,因此 一路上訴到奧運會來尋找支援來取消小運動員A的當選資格 ,裁判老師不想直接面對教練尤媽媽持續高強度的抗議,請出小運動員A的教練爸爸與教練尤媽媽自己協調,其他參與的小運動員B的教練更把協調細節發給所有小運動員家庭訓練班裡的教練們,其他的教練們更開始因爲對教練尤媽媽的場邊不停的各式抗議,提出不與小Winnie 一起參賽的條件,希望能移除教練尤媽媽在場邊的動作,而讓自己家的小運動員們可以專心繼續比賽。裁判老師也不想因爲教練尤媽媽的意見而糾結不休,也希望小Winnie 退出比賽。

教練尤媽媽覺得這運動體系中沒有是非,決定走上法院系統,以尋求比賽過程中不應該霸凌的是非價值爲名的大旗,一狀告了四個只見過幼兒運動天地,不懂成人法院系統運作規則的小運動員。之前沒看過這幾場幼兒球賽的媒體與觀衆們,有人討論打人的是非定議,有人議論教練的權限,有人說裁判的職責,也有人抱怨了自己成長時遇到的生活故事,法院開庭前,這事似乎又給社會多了一個短暫話題,隨着時間的推移,這件事本身的是非對錯對於忙碌的觀衆們來說也沒興趣思考到底了。。。

可是家有小運動員的教練們,如果你希望你的小運動員能發揮自己最大的潛力,你對於運動規則與技巧訓練,應該要有追求完美的心,你才培育的出禁得起考驗的成熟運動員!

我覺得事情初期到裁判老師要求小運動員道歉,都在情理之中,也符合一般社會正義對於霸凌的行爲的否定,霸凌的是非在此時間點已經得到“本質”的確認!

之後,教練尤媽媽對於道歉只是形式,悔過書的名字寫錯就不夠誠意的要求就屬於教練尤媽媽個人個性的偏執,道歉的形式與強度,是一個“量”的問題,屬於比賽細則之一,應由比賽單位訂定而非運動員或場外教練的滿意度而任意更改, 一個運動場上,如過有人第一次犯規,裁判舉紅旗判決犯規並與以警告便以足夠,如果同一個人連續犯規,裁判可以判場邊靜坐或甚至停賽,就算不同的人再對同一個人犯另一次規,裁判也只需對第二人舉紅旗判決犯規並與以警告便足夠,不應將前人之過累加到第二人身上,除非比賽規則可以以隊爲單位累進懲罰標準,否則裁判不能輕易應單一教練異議便改變原先罰則,要求第二人上升到花許多時間寫悔過書來道歉,這個時候的裁判非常失職,應場外人的要求,損害第二個犯規的運動員比賽的權益

至於後來教練尤媽媽不同意小運動員A的當選資格,可比喻爲將籃球場上的犯規累計到棒球場的比賽,並且無限上綱嚴重的試圖場外干涉裁判判決。而個性不夠堅持的裁判最後逃避判決責任而改由各方教練協商比賽結果,更是視比賽規則,小運動員的權益爲無物,完全一官僚心態

各方教練後來決定以分班的方式來脫離教練尤媽媽的干涉,來避免無止盡的個體糾結導致羣體時間的消耗,這些教練及裁判們也違背了有教無類的原則, 這決定共同排擠了小Winnie, 也霸凌了她的基本教權

有時候,有些孩子,她的弱勢來自於她家庭過度強勢,這個“勢”,可能是“權勢”,可能是“財勢”,也可能是“聲勢”。而這個“聲勢”,可能來自孩子自己的體格,可能來自衆數對少數,可能來自個性上的強弱,而這位媽媽做事強勢的態度,會不會在某些時刻也以她的聲勢霸凌了孩子,霸凌了老師,霸凌了女兒的同學呢?

其實霸凌是一定會發生在生活中的,存在於當個體與個體相處時,任何形式的不對等造成的不平權感受,也就是中國的俗語說的“仗勢欺人”,我們要學的是如何面對霸凌,要學會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 處理被霸凌的情況,調整自己的心態,也不要霸凌別人, 在小孩子的世界裡,大人要有耐性,要教孩子怎麼走自己的路,不要過度反應,以免誤導孩子,做出更強的迴應 。

如果妳的孩子被霸凌了,請教會妳的孩子第一步要先告知對方,妳不喜歡他的行爲,請他停止。這第一道防線是孩子自己,誰也取代不了,如果霸凌的情形繼續,請教會妳的孩子告訴老師,老師不處理,家長才可以抗議,這每一步,都有其意義,不能越權,越權就是不尊重個體的行爲能力,就會衍生新的問題。

如果孩子自己不學着處理,老是告狀,這樣的孩子也會受到社會的排擠,妳告御狀告到聯合國,也改不了妳一輩子受人排擠的命運,如果妳的孩子或老師沒請妳揷手,而妳一直插手,或請妳停手而不停手,完全的不自制,結果也是隻會讓人以後有事不想告訴妳或直接以行動排擠妳。

我誠心的佩服尤教授捍衛自己意見而與世界抗衡的莫大勇氣以及百折不撓堅持的毅力,但是我不贊同她做事的方式與單向思考的偏執,有些事要學着拿捏輕重,別人的道歉是基本底線,做到了就不要計較了,人生的競賽是隨着時間推移的,如果妳爲了每一次發生在妳訓練的運動員身上的犯規事件而要依妳滿意的標準來處理,否則就沒完沒了,請問這競賽是不是要一直把時間拿來處理妳的心理感受問題?處理多久是合理的呢?如果每位教練都比照辦理,這日子不就卡這裡了,還有時間能順利學習別的事嗎?其他的人能不嫌妳消耗大家的時間而排擠妳和孩子嗎?除了替孩子出頭,爭妳定義的是非,妳是否想過換一種訓練法,或是替孩子找個適合她體形的競賽來建立她的自信,鍛練她的應對呢?當我們一個勁的一個手指指着誰誰誰是真正的始作甬者時,妳真的就那麼確定沒有三個手指正指着自己嗎? 看事要放大一點格局,不要只聚焦在自己孩子身上,別人的孩子也是孩子,也在學習,可以說一聲對不起的事不要讓人說一百遍來顯示“誠意”,說不定那也是那個模範生孩子第一次向人公開道歉呢?做得到都屬不易,何不做個成熟的教育者,大方而善意的鼓勵他道歉的勇氣,而不要再語帶批評,甚至定以無期徒刑,因此否定他任何方面的成就。這件事情每個人都犯了點小錯,認個錯,也就過了。這些孩子們都以某種形式的道歉了,這些大人們做得到這點嗎?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如果尤教授能感受到自己有一絲一毫的不對的話,可不可以請您向您霸凌的對象寫份有誠意的悔過書給這些孩子們樹立一個榜樣?也以身做則給社會一個名符其實的正面教育!

**給孩子的書籍推薦**Book 1: A Smart Girl’s Guide to Sticky Situations Book 2: A Smart Girl’s Guide to Friendship Troubles

●作者劉世馨,美國,兩個孩子的媽媽。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