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捐贈抵稅 價值是誰說了算

圖、文/非池藝術網12月14日,高雄市美術館舉辦美術館國是論壇,在談論藝術家捐贈藝術品稅制問題後,與會人士在綜合座談時提出藝術品鑑價時的另一個面向。他說明,黃光男曾在民國95年前後,在一場記者會上說,每個地方都能替藝術品鑑價,始終沒有一個統一標準。與會人士藉此表示,沒有統一標準,「讓許多人都很毛」,因爲藝術品捐贈後,拿着鑑價憑據要節稅國稅局卻肯不認帳。

美館館長謝佩霓迴應道,民國95年設立的「最低稅負制」法規,是針對「以避稅爲前提的非善良捐贈初衷」做規範。國稅局否定部分單位的鑑價結果,也起因於擔憂富人與鑑價單位串連,浮報鑑價結果。她認爲,若論及鑑價,國稅局的限制仍需存在,關鍵捐贈人要捐贈給具公信力的單位,鑑價機構也需要建立起信任機制

謝佩霓拿國美館、北美館、高美館舉例道,三間美術館鑑價制度,均統一參考國美館,有常設典藏委員會,….更多內容請看http://artemperor.tw/focus/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