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邵昕聯手主播炒作碩天股票 更審獲緩刑需繳60萬元

邵昕捲入碩天炒股案,更一審仍獲判緩刑。(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由記者、主播藝人聯手卷入的碩天科技炒股案,高等法院21日更一審宣判,認定犯罪所得高達8.5億元,因此將主嫌亨豐投資負責人陶煥五、股市炒手周鼎,均重判10年。至於藝人邵昕則因坦承犯行,被以「幫助炒股罪」判刑2年,緩刑4年,但需繳交國庫60萬元。前主播陳信宏也獲判1年10月,緩刑4年。

本案因檢方偵辦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吸金案時,意外發現周鼎透過友人結識陶煥五(改名陶然)等人,併合謀炒作股票。周鼎2011年2月間與秦庠鈺見面,當時周鼎打算將一批古董以5億元賣給秦男,用以籌措資金炒股,但秦男當時只願借出1億元。

隔一個月後,周鼎等人鎖定股票上櫃的碩天科技公司,以人頭戶相對成交等方式炒作股票,在3個月內由每股70元炒高到每股140元,秦男則陸續借出17億餘元。全案爆發後,檢方進行清查,發現周鼎的表弟是當時開火鍋店的藝人邵昕,邵昕當時也提供自己與親友帳戶參與本案;另外陶煥五等人也透過記者與前主播陳信宏等人,散佈不實消息。檢方認定炒股獲利1.8億元,2012年間對19人提起公訴,並分別求處重刑

案件進入法院後,一審認定周、陶等人炒股虧損9千餘萬,將主嫌周鼎、陶煥五均判刑6年,邵昕當時就認罪,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二審仍認定虧損,將周、陶判刑6年,邵昕也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

全案經撤銷發回後,高院21日更一審宣判,高院改認定犯罪所得高達8.5億餘元,將周鼎、陶煥五均重判10年,並追繳沒收犯罪所得。另外邵昕則改判2年,緩刑4年,並應在判刑確定後半年內,繳交國庫60萬元。前主播陳信宏也遭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也是要繳交國庫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