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羣被遺忘的陸配,他們的權益誰來重視?

遊俠一般人談到陸配,想到的是嫁到臺灣,長期定居臺灣的大陸配偶。可又有誰曾想過,嫁給臺灣郎,但因爲工作或生意關係,長期陪臺灣郎在大陸打拼的大陸配偶,他們卻不能享受和長期定居臺灣的陸配應有的權益。連最基本的自由往來臺灣與大陸的權益都沒有,臺灣政府、立委們,從沒有人去重視過他們,而成爲被遺忘的一羣。

在剛舉行完的2012大選,根據臺灣內政部的最新統計,全臺陸配約30萬5000人,具投票權的有9萬7800多人。也就是說,剩下的20萬7200多人,不是還沒拿到臺灣身份證的陸配,就是因工作或生意關係,長期居住在大陸的陸配。其中,長期居住在大陸的陸配,據估計亦有10萬人之多,她們對這次總統選舉不但感嘆沒有他們的份,就連想回臺灣一趟都沒那麼自由、方便。

根據臺灣的法令規定,陸配要合法取得臺灣的身份證,必須每年在臺灣居住超過180天,且連續居住6年,才能依法提出申請獲得臺灣的身份證。重點是,還得排隊配額給予。未取得身份證的,只要居住二年以上或有小孩者,仍可取得類似「綠卡」的居留證。有了身份證或居留證的陸配,他們什麼時候想往來臺灣與大陸,都不需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就可以持證隨興、自由來去自如。

但對於還有10萬人之多長期居住在大陸的陸配,他們可沒那麼幸運了。他們每每要回一趟臺灣,都必須先向臺灣移民署提出申請一次有效的入臺證,申請一次要1000元臺幣,且等大陸這邊的入出境管理局收到臺灣的移民署覈准通知,又要等20天以上,再向大陸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赴臺簽註,又需7天左右。來來回回繁複手續,可謂既勞民又傷財。

這10萬長期居住在大陸的陸配,絕大多數是臺商或臺乾的配偶,他們大多已育有1到3個小孩,大者在大陸讀大學的比比皆是。事實上,他們不是不想回臺灣居住,而是他們的臺灣郎長期在大陸做生意、工作,他們必須陪同先生們打拼、打理生意,或照顧小孩,以致只能放棄回臺灣居住,因此,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取得臺灣的身份證。

30歲左右就來到大陸,目前在中山市經營塑膠製品廠的謝先生,他同時也是中山市臺商協會幹部,是典型年輕時就到大陸打拼並娶了陸配的臺商,他三個小孩最大的已經讀大學了,但他的陸配也因長期陪同先生在大陸打拼事業,而至今沒有取得臺灣身份證。同樣在中山市經營臺灣食品店的一位臺商,也是三個小孩,最小的也讀高中了,他的陸配也沒有臺灣身份證。在東莞厚街的吳姓臺商,還有在東莞的黃姓蔡姓許姓臺幹,他們的陸配也都因爲留在先生身邊照顧小孩,未曾回臺灣長期居住,而沒有「權力」取得臺灣的身份證。

類似這樣的陸配,他們共同的心聲是,他們既已嫁作臺灣媳婦,就已是臺灣人。他們不單單看那張臺灣的身份證,而更嚴肅的問題是,他們的事業、生活都在大陸,離開了大陸回到臺灣居住,那又能怎樣?生活是否能溫飽?這是很現實且必須面對的問題。

目前擺在他們面前最大的困擾,就是想抽空回臺灣一趟,往往原本計劃好好的,可等申請下來時,偏偏又遇上生意或工作上問題,又無法成行。要不然,就是遇到臺灣親人急事必須回去時,還要等20多天的申請發證時程結果只能分批迴臺灣,先生和孩子先回去,身爲「陸配」的他們只有等待入臺證下來再隨後趕回去。

因此,他們一致的心願是,他們並不奢求臺灣的身份證,有沒有拿到臺灣的身份證,已不是迫切重要的事,而是希望臺灣政府能一視同仁,看在他們陪先生打拼事業的份上,看在臺灣小孩的份上,給他們一個合理應有的權益。他們僅僅奢求臺灣政府儘快給予他們一點點的權利,那就是能給他們居留證,讓他們也能隨興、自由、方便的返回臺灣省親,而不需再像現在每回臺灣一趟,就得申請一次入臺證,多不方便啊!

這10萬長期居住在大陸,以致成爲被遺忘的一羣的陸配,不可否認,他們是爲事業長途跋涉遠至大陸打拼的臺商、臺幹們最佳副手,更是臺商、臺幹們長期居住在大陸最大的精神支柱。然而,他們長期被忽略的應有權益,又有誰曾重視過?

甫當選連任的馬英九,在發表當選感言時,曾信誓旦旦表示,未來4年將大刀闊斧,全面讓臺灣脫胎換骨,邁向卓越。與此同時,長期在大陸打拼的臺商、臺幹們,也不忘要爲他們既辛苦,卻又被遺忘的陸配發聲,祈求馬政府和新科立委們,能真正重視他們應有的權益。

作者遊俠,資深媒體人,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灣日報記者、彰化縣特派員博新衛視中部新聞中心新聞部經理。目前在大陸經商。本文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