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抽驗夏日涼飲、涼麪 共15件要求改善
▲宜蘭縣衛生局對轄內共計50件冰飲品、涼麪以及30件飲料檢驗衛生標準,其中15件不符合規定。(圖/東森新聞/示意圖)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共計50件冰飲品及涼麪、30件冰飲品配料,檢驗衛生標準,其中11件冰飲品、3件涼麪的衛生標準不符規定,另外1件產品實際檢出的實用色素與外包裝標示不符,經過細查4件來源廠商爲外縣市,已移請所轄。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共計50件冰飲品及涼麪、30件冰飲品配料(粉圓、QQ、芋圓、布丁、豆花及濃糖果漿等),檢驗衛生標準(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羣)、防腐劑、着色劑、甜味劑及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其中11件冰飲品、3件涼麪之衛生標準與規定不符,另1件產品「打碎草莓汁調味糖漿」實際檢出之食用色素與外包裝標示不符,經細查4件(2件冰品、1件糖漿及1件涼麪)來源廠商爲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說,6件冰飲品經令業者限期改善作業環境並經再次抽驗,都已經符合規定,另外5件不合格產品已通知業者要求限期改正,若複驗仍不合格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爰依同法第48條處3萬至300萬元。
衛生局表示,餐飲業者應平時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就員工個人衛生、穿戴清潔服裝、注意衛生習慣,使用乾淨之盛裝容器,管控產品製程、原物料貯存及設備機具之清潔維護進行管理,以免造成產品污染之可能。同時提醒民衆在購買冰、飲品或涼麪食品時,應多留意販賣調理場所之衛生,另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以適當的溫度(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存放,以免造成細菌滋生。
▼其中11件飲品、3件涼麪的衛生標準不符規定。(圖/東森新聞/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