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境內金融債連結商品大鬆綁 1/30上路

央行於2020年12月15日預告修正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主要爲是開放外匯指定銀行在境內發行外匯金融債券,可連結衍生性商品或爲結構型債券,預告期間外界無提出修正建議,將依原預告條文發佈,並且從2021年1月30日開始生效

央行官員表示,這次預告修正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辦法,主要是因應金融數位化及外匯業務經營趨勢,簡化銀行申請許可爲指定銀行的程序資格條件,併爲促進國內金融債市場及金融商品多元化發展,放寬指定銀行於境內發行外匯金融債券,得連結衍生性商品或爲結構型債券。

這次辦法修後,銀行將可發行境內外幣債,並連結外幣利率,甚至可依據客戶需求,量身訂做債券商品,一改現行只是銷售境外結構債的通路地位,將有助國內金融專業的提升。也是配合金管會「媲美星港新財管方案」的修正放寬,最快2021年上半年第一檔金融債有機會上市

這次修正辦法,同步刪除外匯指定銀行的規定條件,央行官員說明,現行銀行要申請爲外匯指定銀行,條件中必須達到合辦外匯業務量累積達4億美元或筆數達7,000件,達到的期間較短者約一、二年,較長者可能需四、五年,纔可能成爲正式的指定銀行,也是1992年以來的首次鬆綁。

央行官員補充解釋,這次修正還包括換匯交易(FX Swap)的定義,過去的定義是辦理即期或遠期外匯的同時,均以承作相等金額、不同方向及不同到期日的遠期外匯避險,修正後增加開放以即期外匯做避險,也就是最短可以短到僅「T+2」(前後共三天)的換匯交易,有助資金更靈活的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