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資金運用鬆綁 週五上路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使期貨商自有資金更加靈活運用金管會宣佈修正期貨商自有資金運用規範,未來專營期貨商可擴大投資包含以人民幣計價寶島債等外幣債券,同時並調高期貨商持有外幣存款額度最高達淨值的20%,預計27日(週五)即可上路

金管會表示,因應期貨業者買賣以外幣計價債券的需求,及爲衡平考量,將專營期貨商得持有國內上市有價證券及上櫃股票的規範,進一步放寬可擴大投資以外幣計價的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以及以外幣計價的國際債券。

同時,基於衡平性考量,開放證券商兼營期貨經紀業務者,得因自有資金運用需要持有外幣存款,且爲求管理一致性原本國專營期貨商及證券商兼營期貨自營業務者的持有額度一併由淨值10%放寬爲20%。

原本外國專營期貨商外幣存款持有額度爲淨值20%、本國專營期貨商爲10%、證券商兼營期貨自營業務10%、證券商兼營期貨經紀業務則不可持有外幣存款;此次,金管會一律調整爲淨值的20%。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外國專營期貨商有2家、本國專營期貨商有16家,截至8月底的淨值爲237億元、包含兼營期貨自營與經紀業務的證券商共35家,淨值爲306億元。

目前整體期貨商持有外幣存款額度僅佔淨值的3%-4%,金管會樂觀期待,放寬期貨商外幣存款額度後,將可有效提高期貨商資金運用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