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進口替代銀行發債鬆綁 促5千億資金拉回國內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金管會推動「金融進口替代」,吸引金融機構國外投資導回國內,力促金融機構全年高達5000億元的海外購債交易拉回國內,擬放寬「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金管會今(4)日預告「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十條及第三條附件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含銀行發行金融債券得采發行人信用評等、以及銀行發行金融債券,經覈准後得於一定期間內發行,不受覈准後一年內發行的限制,並得於額度循環發行。

官員指出,以2013年的數據來看,全球金融機構發行可贖回中長期債券188.7億美元,其中,86.6%、163.4億美元(摺合臺幣約5000億元)是由臺灣保險機構以及郵匯局所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