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堂因蔡徐坤廣告糾紛起訴愛奇藝 獲賠12萬元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愛豆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天津奇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2020)京0105民初34864號,審理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原告養生堂安吉化妝品有限公司,被告爲天津愛奇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愛豆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該案涉及蔡徐坤廣告代言糾紛。

判決書顯示,2018年4月原告與二被告簽訂《廣告代言合同》,約定聘請蔡徐坤爲養生堂面膜產品形象代言人。9月,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未授權的理由起訴蔡徐坤及養生堂(上海)化妝品研發有限公司侵權,稱其纔是蔡徐坤經紀人,市場上使用發佈具有蔡徐坤形象的面膜產品屬於侵權行爲。爲妥善處理訴訟糾紛,養生堂上海公司以當事人身份聘請律師處理相關訴訟。該案終結後,原告承擔了22萬元律師費及相關費用。原告訴求愛奇藝公司賠償損失22萬元,愛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二被告辯稱,沒有違約,在與蔡徐坤合作過程中已合理審查,沒有違反《廣告代言合同》,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查明,蔡徐坤與上海依海影視公司簽訂的《演藝娛樂事務獨家經紀合同書》及《補充合同》在2018年10月後解除,故二被告於2018年4月與原告簽署《廣告代言合同》時並沒有代理蔡徐坤對外承接廣告代言的權限,二被告在本案中構成違約。

本案判決結果爲,二被告支付原告律師費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