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秋興前機要告黃國昌假爆料求償 敗訴駁回
前高雄縣長楊秋興機要秘書袁主民2018年控告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高雄市議員黃捷、林於凱等人毀謗,民事部分10日遭高雄地院駁回,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2018年底率同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林於凱爆料,前高雄縣長楊秋興機要秘書袁主民與女友謝蕙宇違法轉租臺糖地牟暴利上百萬元,遭袁主民提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10日下午宣判駁回袁主民告訴,可上訴。
黃國昌前年12月4日開記者會「只要後臺夠硬有力,就可拿公地牟取暴利」,指控袁主民透過人頭吳國勇承租位在鳳山的一塊臺糖土地,透過關係取得建照、使用執照後轉租經營小吃店牟利上百萬元。
記者會當天下午,袁主民便前往高雄地檢署遞狀提告黃國昌、黃捷、林於凱等人涉及誹謗,質疑黃國昌爆料是爲了打擊楊秋興。當時袁主民強調「完全不認識吳國勇」,還說該塊地承租人是吳,與他完全無關,彼此也完全沒有金錢來往,否認私相授受。
袁主民自認名譽受損,除提告刑事誹謗罪之外,另也提民事求償100萬元,並要求黃國昌等人登報道歉。刑事誹謗部分,雄檢今年2月處分不起訴。
民事賠償部分,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吳國勇2005年向臺糖公司承租該塊地,申請做室內桌球館及販賣部,獲高雄縣政府核發建照及使用執照,但該建物實際上卻是供KTV及小吃店使用,確實與覈准的使用執照不符,土地確實有違法使用。黃國昌等人合理懷疑係爭土地的承租涉有違法情事,屬於意見表達的範疇,言論與公共利有無關,是可受公評之事,認定袁主民請求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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