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客「見頸即殺」隨機行兇 這原因輕判1年6月但「另囚4年」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黃男,去年持偷來美工刀隨機找路人抱住頭「45度由上往下」往脖子刺。好險對方反應相當快將刀奪下手僅受挫傷。日前開庭黃男向法官表示「我真的長大了請原諒我」。士林地院5日認爲黃男犯竊盜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又犯傷害罪處1年6月,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4年。

事發在去年6月4日,24歲的余姓男子父親騎車到重慶北路長安西路口的超商購物,當時余男機車上等在超商購物的父親,余男低頭手機時,黃男竟抱住余男頭大喊「我是憲兵」,直接掏出偷來的工業用美工刀朝他攻擊,好險余男隨即出手反抗,僅有手遭劃傷。

在押的黃男於上個月開審理庭時,當法官問他認罪嗎?他則從容不迫的說「我全認,經過(在押)200多天成長了。」並向法官問「被我殺脖子的人可以原諒我嗎?」。黃男經三總開具的診斷證明,診斷出黃男有精神方面問題。黃男也向法官表示,當天會殺人是因爲2~3年都沒吃精神病藥了,我晚上也都在反省,我真的改過了。

▼黃男經在押200多日深感悔悟,並請求被害人及法官原諒。(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根據黃男的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顯示,黃男20幾歲服役回來後發病,行爲怪異、懶散、思考貧乏,有幻聽、關係與誇大妄想而至精神科就診,診斷思覺失調症,案件發生前一個月,黃男表示「自己是國際刑警、有免死金牌明星欠自己金錢」的妄想言詞,且情緒易怒,每天在家大聲謾罵、半夜不睡、干擾家人

合議庭審酌,黃男正值青壯卻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物,甚至持刀隨機傷害不相識的余男,造成社會恐慌不安,行爲可議,但衡量他因病症導致變是能力顯著減低,依照刑法19條減輕。全案竊盜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傷害罪處有1年6月徒刑

最後合議庭也將當初黃媽媽胞兄無力感列入考量並認爲,他們家庭環境已無法對黃男加以約束,或給予妥適照護,且過去當不乖乖服藥甚至如果要不到錢就動粗,認定他有施以監護保安處分必要,宣告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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