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路勿入」告示牌害死2淡大生 士林地院判國賠667萬

▲兩名淡江大生2012年夜遊途經路段,卻因照明設備不足,撞上紐澤西護欄致死。

社會中心新北市報導

淡水新市二路2012年曾發生一起兩名淡江大學男學生撞上護欄致死的意外,當時道路施工封閉,新北市養護工程處路中央擺放紐澤西護欄,卻只有設置一個簡陋的「沒路勿入」木製告示牌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養工處確實有過失,判賠667萬多元。

當時4名淡江大學學生相約騎兩臺機車白沙灣夜遊,回程行經新市二路沒發現前方道路封閉,江姓李姓男學生撞上紐澤西護欄,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外兩名男學生僅有受傷逃過死劫。法官勘驗後,發現現場只有一個簡單的木牌,沒有警示燈或反光標誌

施工單位當時只有設置簡陋的「沒路勿入」告示牌,導致兩名男大生撞上護欄死亡。

判決書中指出,因新市二路僅以紐澤西護欄封閉,且周邊並無任何警示燈、警示標誌,足以提供夜間照明等安全設施案發路段長達數十公尺無燈光,才讓兩名被害人無法察覺道路爲封閉狀況煞車不及而撞上2噸重水泥紐澤西護欄,車體嚴重扭曲變形,二人重摔落地,江姓男學生出血性休克、胸部挫傷並出血;李姓學生則是整個人飛過護欄,撞擊倒地造成顱內出血,兩人送醫後宣告不治。

法官認爲,道路後段施工尚未完成,施工單位卻只以簡易紐澤西水泥護欄橫向阻隔於路中,不僅沒有在該路口前30至100 公尺設置道路施工或路段封閉減速慢行警示牌面;照明設備也嚴重欠缺;紐澤西護欄應使用於順向來導引車輛,而非用於橫向形成路障,才讓二人在反應不及狀況下撞上護欄致死。雖然認定養工處有過失,但考量死者當時有超速,則將原本應賠償的800多萬減輕到66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