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撞車「無照高中生」竟沒過失!碩士生搶快判賠340萬

▲無照高中生沒過失!碩士生撞死人罕見判賠340萬。(示意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場死亡車禍,罕見判決「無照高中生」沒過失!新竹科技大學黃姓碩士生5年前騎車搶快左轉,切到對向道,當場撞死直行的17歲王姓高中生,他指控對方也有錯,未料高等法院卻認定死者就算領有駕照、技術純熟,也無法避免車禍發生,判黃男須賠償340多萬元。

黃男辯稱,雖然自己有過失,但高中生無照駕駛雙方過失應該相抵。沒想到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法官認定,他搶快左轉,就算高中生有駕照也閃不掉,沒有過失,民事部分得賠償死者家屬340多萬元。

判決指出,事發於2012年11月13日晚間,經調閱監視器發現,黃姓碩士生騎車行經新竹市大路東南街,不僅在路口前就沿雙黃線左傾姿態,停止線前開始左轉切入對向車道,沒有依照交通規則確定來車,直接在路口壓車左轉,爲了搶快,未禮讓直行車

剛滿17歲的王姓高中生當時騎車直行,除了無照,推算車速僅約30公里,沒有超速、違規,發現黃男在路口突然切到對向左轉,緊急剎車仍閃避不及被撞飛,造成嚴重肺挫傷、顱內出血並腦水腫等傷害,送醫急救不治慘死。

至於刑事部分,黃男也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