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懷鈺遭控毀損債權36萬元 士檢:沒犯意不起訴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徐懷鈺因違反合約而與唱片公司鬧上法庭,2012年最高法院判她應賠償200萬元的違約金,但唱片公司指控,徐懷鈺仍有36萬元的欠款卻隱匿在大陸工作酬勞。對此,士林地方法院認爲徐沒有犯意,決定不予起訴。

▲徐懷鈺因合約官司而在螢光幕消失了一段時間。(圖/東森新聞

36歲的歌手徐懷鈺(Yuki)先前因合約官司和負面新聞纏身,在螢光幕前消失了一段時間,日前放上許多張出遊照片,在草泥馬身邊做出各種搞怪姿勢開心拍照留念,好身材臉部肌膚保養良好,凍齡臉蛋被許多網友封爲「來自星星女神」。

徐懷鈺與唱片公司因合約產生糾紛,徐懷鈺名下假扣押共207萬元的財產車子,被唱片公司聲請強制執行,遭指控還有36萬元的欠款未賠償,卻私自隱瞞在大陸的工作酬勞。檢方對此表示,債權人對金錢債權雖有「查報」義務,但債務人並不負向其「主動告知」義務,因此認爲徐懷鈺沒有犯意,決定不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