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媽現身北檢!大S控汪小菲擅搬畫作涉毀損債權 出庭不發一語
S媽(陳志賢攝)
藝人大S(徐熙媛)控告前夫汪小菲搬走她家裡4幅高價畫作,涉嫌毀損債權,臺北地檢署一度不起訴,全案經臺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爲釐清大S與汪之間的金錢關係及案情細節,2日上午傳喚S媽(黃春梅)出庭作證。S媽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大S於3年前結束與前夫汪小菲10年婚姻,不滿汪在她提告要求自2021年12月至2038年3月,每3個月支付小孩撫養費300萬元,卻在聲請強制執行前,委由司機將4幅高價畫作,從大S住處搬到他經營的S Hotel,致法院進行查封時找不到畫作,控告汪涉嫌毀損債權。北檢一度不起訴,大S提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二度偵辦此案。
另大S指控汪在微博公開她的個人資料,北檢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汪。臺北地院日前開庭傳喚汪,汪否認犯罪,並稱離婚前大S用他信用卡刷千萬元買奢侈禮品寄韓國,大S隨即反擊公開汪親筆寫下的2600萬元借據,並稱汪只還500萬元。
大S還澄清自己絕無婚內偷吃,並爆料婚內出軌的是對方,接着抖出爆料汪曾醉酒失控推倒妹妹小S(徐熙娣),當時她挺着孕肚上前阻攔,未料汪突拿《哈利波特》精裝版砸她,汪則澄清絕無此事,並亮出物流單強調自己所說都是真的。之後,汪更兩度直奔大S豪宅,還上警局揚言要舉報大S濫用藥物。
此外,媒體報導,汪的S Hotel承租保證人至今仍是S媽,S媽多次提議要撤下身分,汪卻不願處理,另指汪和大S結婚後,不願意跟S媽同住,便用大S的錢買房,轉賣後買了大S目前居住的「臺北信義」,並將賣房剩餘的8000多萬開了共同戶頭繳房貸,事後大S發現戶頭內的錢都被領走,至於這些報導內容,汪迄無對外界說明或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