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控搬畫毀損債權 汪小菲今再出庭應訊

臺北地檢署

藝人徐熙媛(大S)控告前夫汪小菲搬走她家裡4幅高價畫作,涉嫌毀損債權,臺北地檢署一度不起訴,案經臺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檢察官爲釐清雙方金錢關係及案情,上月先傳喚S媽出庭作證,2日上午再以「偵續案」被告傳喚汪小菲出庭說明。

大S於3年前結束與汪小菲10年婚姻,不滿汪在她提告後、聲請強制執行前,委由司機將4幅高價畫作,從她住處搬到汪經營的S Hotel,致法院查封時找不到畫作,控告汪涉嫌毀損債權。北檢一度不起訴,大S提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2度偵辦本案。

另大S指控汪在微博公開她的個人資料,王被依違反《個資法》起訴。臺北地院日前開庭時,汪否認犯罪,並稱離婚前大S用他信用卡刷千萬元買奢侈禮品寄韓國,大S反擊公開汪親筆寫下的2600萬元借據,並稱汪只還500萬元。日前,汪更2度直奔大S豪宅,還上警局揚言要舉報大S濫用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