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Uber條款」臺中座談 代僱司機嗆「不排除告小英瀆職」
交通部預告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修法案,引起計程車、小客車租賃業、平臺代僱駕駛等紛爭不斷,26日在臺中區監理所召開中區座談會,網路叫車平臺代僱駕駛自救會召集400多位代僱駕駛到場抗議,要求政府立即停止修法,若修法通過他們將面臨失業,更揚言控告蔡英文總統、交通部長林佳龍等人瀆職;另外,有超過上百輛小黃運將到場嗆聲代僱駕駛,最後離去時更透過繞場表達不滿,警也出動大批人力到場,嚴防雙方衝突。
▲超過400名代僱駕駛到臺中監理所舉牌抗議。(圖/記者陳玉攝,下同)
▲▼超過100臺小黃運將也到場表達不滿,最後更繞場離去,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到場以防衝突。
「103-1條」修法,又被外稱爲「新Uber條款」,內容限制與資訊平臺合作的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1小時爲起租時數等規定,自交通部2月底預告修法後爭議聲不斷,26日在臺中舉行第2場說明會。
網路叫車平臺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第一場高雄分區座談會,自救會、小客車租賃業提出程序問題,但座談會卻邀請多個計程車團體,顯見政策偏袒計程車業,要求其不應發言,但未獲主席及出席官員迴應,退場抗議政府不公;但今天座談會不能再退場了,若再不冷靜表達「103-1法通過後,不好意思,你們(在場抗議駕駛)都沒工作了、我也沒工作」,更指出這已經是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所有的法規修正都不能高於憲法給予的權利。
▲李威爾強調,修法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不排除控告蔡總統、交通部長。
李威爾強調,「這不是租賃業的錯、也不是小黃的錯,是政府的錯!」租賃業和小黃其實是好朋友,我們的目的都是爲了讓臺灣運輸業更好,若政府還是堅持要修法,未來不排除針對交通部長林佳龍,交通部所有官員,甚至是蔡英文總統控告瀆職。
▲陳姓運將(中)表示,Uber已嚴重影響小黃生意,大嘆「是要怎麼生活」。
另有小黃運將到場抗議,開計程車超過30年的陳姓運將說,自退伍後開計程車到現在,「以前一天收入有3千多元,但現在平日一天收入有破2千元就阿彌陀佛了」,他也說,現在10臺有7臺是Uber,剩下3臺纔是計程車的生意,大嘆「我們是要怎麼生活?」。
▲多臺小黃運將繞進臺中監理所內圓環,表達不滿。
公路總局臺中監理所表示,自108年2月25日預告到4月26日止,預告期間2個月,都歡迎各界研提意見,相關意見將納入法規修正參考。另據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當前租賃業者與資訊平臺合作提供代僱駕駛服務型態,以產生業態模糊、市場重疊等情形,爲讓資訊平臺合作的小客車租賃業,管理責任更加明確,要求應遵守規範,違法相關規定即依公路法規定處分。
對此,Uber也發出聲明表示,平臺上1萬名駕駛非常擔憂交通部所預告的小客車租賃業和科技平臺合作的規範修正將會嚴重造成生計問題,無法支撐家庭經濟。Uber 對此困境感同身受,也支持他們表達意見。
Uber表示,這個最具爭議性的法規已經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引起超過6000則的熱烈討論,原因很顯而易見,60天的諮商期已經過了一半,Uber 和一萬名代僱駕駛卻都沒有受邀參與任何討論。
Uber呼籲政府積極召集所有相關利害關係人,包含代僱駕駛、租賃車行、網約科技平臺業者,以及消費者參與討論,爲臺灣尋求多贏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