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雙北市場、電商抽查 3件花生製品檢出黃麴毒素

消基會於今年7月間至雙北地區的參藥行、雜糧行、食品行、夜市攤販及電商平臺,共計採得15件樣品,其中3件花生粉樣品皆檢出黃麴毒素B2、G1、G2。圖爲示意圖,非本次檢出樣品。(衛生局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有鑑於花生製品、開心果、無花果及菱角爲消費者喜食的食品,花生製品如花生粉等也曾多次被抽驗出黃麴毒素超標,消基會於今年7月至雙北地區各市場通路及電商平臺採得15件樣品,其中3件花生粉樣品皆有檢出黃麴毒素,雖未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的規範,但考量黃麴毒素具累積性,主管機關仍應加強管理。

消基會表示,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RASFF)發現,自2023年起通報存在黃麴毒素污染案件超過130件,通報項目中多件爲消費者經常食用花生等相關製品,開心果及無花果產品也有多件通報。

臺灣屬亞熱帶氣候,西部多個主要城市年平均相對溼度均在75%以上,梅雨季時更高達90%以上,是有利於黴菌生長的環境。黴菌所含的毒素以黃麴毒素對人類的威脅最大,其中以B1的毒性最高,被國際癌症研究組織列爲一級致癌物。

因此消基會於今年7月間至雙北地區的參藥行、雜糧行、食品行、夜市攤販及電商平臺,共計採得15件樣品,其中花生、花生醬及花生粉8件,開心果及無花果各3件,水煮菱角1件。

本次針對市售15件樣品進行總黃麴毒素的檢測,檢測結果發現3件花生粉樣品皆有檢出黃麴毒素B2、G1、G2,檢出量皆未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的規範。

消基會指出,雖然檢出量並未違反國內標準,但考量黃麴毒素具累積性,不利消費者健康,建議主管機關加強督導查察業者使用的原料、製程、包裝、運送及保存等,應特別加強管理,讓消費者能夠食得安心。

此外,本次標示調查有1件樣品標示不符合《食安法》,是在電商平臺購買的花生醬,包裝上未標示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