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花生製品 1件花生糖總黃麴毒素超標

中市衛生局日前抽驗雜貨店食品行、生鮮超市的花生糖、貢糖等花生製品檢驗「食品中真菌毒素」,16件中有1件花生糖總黃麴毒素超標,已移源頭廠商偵查辦理

臺中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合格產品是在西區幸福商店抽驗的「細糖」總黃麴毒素36.1ppb(標準<15ppb),與規定不符,衛生局立即通知幸福商店下架產品外,並移請源頭廠商所轄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指出,黃麴毒素主要是由麴黴菌與寄生麴黴菌所產生,分爲黃麴毒素B1、B2、G1與G2,若人體長期攝入可能產生肝臟毒性免疫抑制性、甚至致癌性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產製的食品若違反食安法衛生標準規定,可依法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衆,選購花生糖時應確認包裝是否完整無破損,商家保存環境溫溼度是否良好;產品開封后若未食用完畢應存放於乾燥處避免受潮質變,若花生製品已發黴潮溼,應立即丟棄、切勿食用以免影響健康。10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