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的海面上 漂浮着一座座冰山

美洲大陸最東端:斯必爾角 視覺中國 資料

天涯海角的風

抵達的時候才9月中,地球上很多地方還是初秋,斯必爾角(Cape Spear)的風卻只能以凌厲來形容。也許一年四季都是這樣,大西洋強風吹得人幾乎站不住,讓已特意穿上薄羽絨衣的我縮起肩膀發抖。

沒有選擇,既已踏上紐芬蘭(Newfoundland)的領地,豈有不到斯必爾角之理。紐芬蘭是加拿大最東部的島嶼,斯必爾角是美洲大陸最東端,它是天涯海角啊——誰能抵抗這樣的誘惑?

前一個9月的黃昏,我曾站在另一處天涯海角的冷風裡:里斯本往西40公里的羅卡角(Cape Roca),歐亞大陸的最西端。不過,羅卡角是瀕臨大西洋的一處高140米的峭壁,眼前的斯必爾角,卻是一大塊優美地伸出陸地的海岬。

天涯海角長得都有點像:岸邊緩坡上孤零零聳立一座紅白兩色燈塔,外加一個觀光局小平房

斯必爾角這座1836年的燈塔更古老些吧,可羅卡角無疑更出名,那裡有一座刻着古代葡萄牙大詩人卡蒙斯(Camoens)著名詩句的紀念碑:

陸止於此    海始於斯

耳邊是山崩地裂般的巨響,不知是風吼還是大西洋浪頭撞擊崖岸的轟鳴。“驚濤拍岸,捲起千堆雪”。雖然在紐芬蘭的景點中排名第一,無敵景色並沒多少人來欣賞。這一點它也和羅卡角一樣:冷冷清清,卻壯美無比。

9月在紐芬蘭已進入旅遊淡季旅行者寥寥。即使不是淡季,這裡也很少專程而來的遊人。來到紐芬蘭的少量華人遊客,多數是留學生或已定居加國移民

Newfoundland一詞,拆開來就是New Found Land,“新發現的土地”。如果說奔向羅卡角,是受卡蒙斯的感召,爲傾聽大航海時代歷史迴響,站在海天一色的斯必爾角,面向望不到的歐洲大陸,你會想:從五個世紀前開始,一代代懷着夢想遠渡而來的人們,就是在這裡登陸的嗎?

鮑勃·迪倫唱:“一隻白鴿要飛越多少重海,才能在沙灘安眠”,一個人,一個族羣,要有怎樣的勇氣才能將自己投向茫茫大洋

去一個地方總有導因,何況還是如此遙遠的海角,一個出了港城就還相當原始荒涼的地方。回想一下,紐芬蘭對我的誘惑,其實是通過閱讀一層層疊加起來的。

巴芬灣夏日漂浮的冰山 IC 資料圖

最早知道紐芬蘭,是多年前在某本雜誌上看到一段描寫:每到夏季,總有幾百座脫離了北極冰原的大大小小冰山,在格陵蘭到巴芬灣的海面漂流,一座座閃爍着寶藍色瑩光的冰山順流而下,一些冰山上還站着北極熊!爲目睹奇觀,有些人每年緊密關注,一旦有冰山途經紐芬蘭海域的消息,立刻坐飛機追去,常常趕到時已經錯過,唯有極少數幸運兒才得一見。這段描述在頭腦裡留下的畫面,太奇異驚豔。

氣候的變暖和人類的捕殺威脅着北極熊生存,如今世上最動人的一幕自然奇景似已消失,近年再也不見此類報道。夏季漂流的冰山,仍是紐芬蘭幾大奇觀珍景之一,每年仍有遊客前往觀賞,只是冰山上再也不見了站立的北極熊。

去紐芬蘭的第二個誘惑,由一本畫冊裡的照片引發。那是一張幽暗滄桑古老市集的影像,拍攝的是如今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首府聖約翰的水街。而水街,擁有“北美洲最古老的連續存在的街道”之稱。這樣的字眼叫人怦然心動。如果稍作探究,就會知道,作爲當年英國第一個海外殖民地,紐芬蘭也被稱爲“大英帝國的開端”。它擁有複雜歷史和獨特地貌,也是最後一個加入加拿大版圖、至今爲止最不像加拿大的楓葉國領土。

好的文學描寫比歷史還精確,這是我向往紐芬蘭的第三個理由。我從文學作品中讀到,紐芬蘭聖約翰曾是渡海而來的窮苦歐洲移民的登陸港口,無數人希望的彼岸。

聖約翰是北美洲東端的大都會,是北美最古老的英裔城市,城中多處維多利亞時代建築典雅矗立。餘雲

在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名著《別名格蕾絲》裡,捲入謀殺案的愛爾蘭裔女僕格蕾絲,就是在19世紀土豆大饑荒時隨全家乘船抵達加拿大。他們從貝爾法斯特上船,路程是八個星期的海上顛簸。在地獄般擁擠和惡臭的貨艙裡,母親病死了,被推入大海葬身魚腹。經過千辛萬苦和種種磨難,終於,“一陣大風把霧吹散,他們說我們已安全駛過紐芬蘭。”

阿特伍德筆下,格蕾絲在船上見到了冰山:“大風颳過之後天轉冷了,我們開始遇上霧和冰山……水手說……幸好沒有大風,否則我們可能會撞到其中一座,船就要撞壞了。可是,我喜歡看冰山,怎麼也看不夠,這些冰的高山,有頂峰也有塔樓,太陽照上去雪白晶亮,中心有藍光,我想天堂的牆一定是這樣的材料做的,只是沒這麼冰冷。”

格蕾絲早就死了,悲催的難民故事仍天天在世界不同角落上演。“牆”這個詞,也不時在與難民有關的新聞裡出現。可有誰見過,天堂的牆,真像少女格蕾絲想的那樣?

紐芬蘭曾是歐洲人沿海路到加拿大的必經之地。格蕾絲坐的那艘移民船沒在紐芬蘭停靠,而是繼續駛向魁北克,放下部分乘客後,進入海一般的安大略湖,難民們最終到了據說可以“免費得到土地”的多倫多。

以《英國病人》享譽國際的加拿大作家邁克爾·翁達傑,在他另一部作品《身着獅皮》裡,描寫了一個1911年偷渡到加拿大的馬其頓移民尼古拉斯,尼古拉斯就是在紐芬蘭的聖約翰登陸。

車子駛出城區一小時,就可看到伸向海岸的曠野,屏障一樣橫臥於近岸海水中的岩石羣,如畫中風景。餘雲 圖

去的時候是旅居者,回來時發了財——尼古拉斯家鄉的村莊裡,流傳着關於去美洲的神話。“最初的旅行者是到西方去的領頭羊。”有個叫作丹尼爾•斯托亞諾夫的人誘惑了所有村民:他在北美一家肉類加工廠幹活時因事故失去了一條胳膊,然後揣着優厚的賠償金返歸家鄉,“一隻空蕩蕩的袖子像披巾一樣飄動着,身上帶着購買土地的現金。他娶了一位有兩隻胳膊的妻子,安頓了下來。”

巴爾幹半島爆發戰爭,村子被燒燬,25歲的尼古拉斯和三個朋友騎馬到了特里喀拉,然後沿着希臘雅典—意大利的裡雅斯特—瑞士—法國阿弗爾的路線水陸兼程,發高燒躺在地下室時,他們就說那個“一條胳膊換一座農場”的故事來提神。

在一艘運載動物去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的法國舊船上,他們向意大利人學習如何在牲畜欄裡喝血,以保持體力強壯。但還是有兩個朋友死在旅途。船在聖約翰靠岸時,“他們從死去的兩名同伴的袋子裡拿走了所有自己需要的東西,朝加拿大走去。”

船太髒了,尼古拉斯和同伴身上長滿了蝨子。那是11月底,他們脫光衣服,在室外水龍頭下洗淨全身,穿上衣服走進海關小屋。“尼古拉斯沒有護照,一個英語單詞都不會說。他有十個拿破崙,他把這些錢拿給他們看,向他們解釋他不會依賴別人。他們讓他通過了……”

真想知道:如今的紐芬蘭居民裡,還有多少格蕾絲同鄉的後代,尼古拉斯們的子孫?

飛向紐芬蘭的最後動力,來自閱讀英國作家簡-莫里斯的《世界——半個世紀的行走與書寫》。書中,有一篇專門寫聖約翰,劈頭就說:“紐芬蘭的聖約翰是我在加拿大最喜歡的地方——也是我在整個世界上最喜歡的地方之一,對我的口味而言,它也許是北美洲最令人愉快的城市。”

糅合記者的敏銳直覺和作家個性,又帶着音樂般抒情感,莫里斯文字鮮活,將聖約翰這個族裔混雜的漁港之城寫得讓人眼花繚亂、心嚮往之。

聖約翰 IC 資料圖

莫里斯當然也到了斯必爾角。她說,她享受地遊蕩於聖約翰這座城市,卻始終意識到,這裡的生命和歷史從來沒有輕鬆過。魅力之下藏着苦澀。聖約翰在不止一種意義上,是一個無遮無蔽、孤立隔絕的地方。

“一天下午,我驅車出城幾英里去到斯必爾角,讓自己短暫地成爲北美大陸最東端的人,我站在冷風中思考,背後除了大洋別無他物,面前展開的是加拿大那極度廣闊的岩石、森林、大草原和山嶺,幾乎伸展到想象所能達到的盡頭。聖約翰是一切事物的邊緣,一切事物的盡頭和開始。一出市政廳,就能看到橫穿加拿大的公路的零英里標誌牌。”

“加拿大從這裡開始,或者在這裡結束,取決於你往哪裡走。”強風不止的海岬上,立着一塊幽默又哲理的牌子。

斯必爾角,聖約翰,紐芬蘭……盡頭或開始,就是它們永不消退的魅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