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殼蝸牛悲歌 臺北市房價仍需不吃不喝15年纔買得起

▲雖然房價持續下修,不過北市房價仍需不吃不喝15.47年纔買得起。(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房價反轉進入第三年,不過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最新資料顯示,全國房價所得比爲9.35倍,較上季增加0.37倍、去年同季增加0.82倍;進一步觀察六都房價所得比,不意外又以雙北市位居全國最高,臺北市爲15.47倍、新北市爲12.7倍,意即在房價持續下修的狀態,想要在臺北市買房子,仍需要不吃不喝15.47年纔有辦法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度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貸款負擔率爲38.49%,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爲略低程度。本季20個縣市中,除澎湖縣臺東縣資料樣本不足外,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等5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爲可合理負擔程度。

臺中市新竹縣高雄市彰化縣桃園市宜蘭縣新竹市花蓮縣南投縣臺南市苗栗縣等11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屬略低程度;至於臺北市與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屬過低程度。

營建署指出,全國、臺北市、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較上季略微下降,主要原因爲本季交易物件與上季相較,多以住宅面積坪數較大、住宅屋齡較新的物件爲主,使統計區域中位數住宅總價分別較上季上升約4.31%、2.86%、1.69%;

至於房價所得比,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爲9.35倍,比較上季增加0.37倍、去年同季增加0.82倍。進一步觀察六都房價所得比,不易外又以雙北市位居全國最高,臺北市爲15.47倍、新北市爲12.7倍,緊追在後的則是臺中市9.42倍、新竹縣8.72倍以及高雄市8.61倍;若以年增幅來看,增幅前三高爲南投縣1.20倍、彰化縣1.00倍、宜蘭縣0.84倍。

營建署表示,從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長期趨勢觀察,新北市、臺北市長期以來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多位於過低程度;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長期以來房價負擔能力多屬可合理負擔程度;其他縣市則多爲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略低程度。因此,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化趨勢相對較穩定。

民國105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點擊可放大。(圖/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