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進行電商法規談判 中國在「最後一刻」加入會議
▲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圖爲大陸雙11快遞包裹海。(圖/CFP)
電子商務近年來在全球成長迅速,已對各國經濟佔有一定影響力,但世界貿易組織(WTO)至今還沒有訂定出一套能規範25兆美元規模的「電商市場的法規」,因此,76個會員國於25日同意針對「建立新電商法規架構」展開談判。針對這項會議,多年嚴格執行網路管制的中國一開始反對加入,直到24日因考慮到「多邊貿易體系正面臨危機」,才改變態度加入會議。
綜合外媒報導,包括美國、中國、歐盟、日本在內等76國的談判代表,25日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WEF)場邊達成協議,同意擬定一套協商議程,希望能在2019年針對制定「新電商法規」展開談判。
不過,對境內網路使用採嚴加管制多年的中國,原先反對加入這場全球性談判,直到24日才改變態度,表示需要有「高標準的結果」。中國駐WTO大使張向晨表示,「中國之所以會在最後決定加入談判,是因爲考量到WTO近來一直遭到美國政府和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攻擊而陷入危機。」
張向晨說,「多邊貿易體系正面臨危機」,「推出電子商務談判,能幫助重新活化WTO的協商功能,進而提振對多邊貿易體系和經濟全球化的信心」。他表示,這份電子商務宣言雖然有瑕疵,中國仍願意響應,但「開發中國家的合理要求必須被尊重」。這番話可能會加強中美之間的摩擦,因華府日前要求WTO停止對中國等國的特別待遇,例如稱其爲「開發中國家」。
▲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WTO)代表團大使張向晨接受《彭博社》訪問。(圖/翻攝自中國政府網)
WTO巴西籍秘書長阿茲維多(H.E. Roberto Azevêdo)說,「到2018年,WTO還未就驅動當今全球經濟的現象進行深刻、有效的對話,這令人無法接受」,中國加入相關談判會是正面的發展。日本經濟產業大臣世耕弘成表示,日本將趁今年輪值20國集團(G20)主席國的機會,協助加速協商,「現行WTO規定不敷21世紀之需,從缺乏電子商務規定可見一斑。 」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25日表示,「美國正在尋求強而有力、高標準的,且讓每個參與者都有相同義務的協議。」他稱電子商務是「對全球經濟成長的強大力量」,應該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則。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主張強而有力的協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電子商務是指貨品和服務的線上交易,已在全球經濟佔有舉足輕重地位。WTO報告估計,2016年電子商務總值達27.7兆美元,其中將近24兆美元是企業對企業(B2B)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