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電商會參加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調查聽證會,呼籲歐盟嚴格遵守WTO規則
近期,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下稱“機電商會”)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參加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舉辦的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調查初裁後聽證會。
在當地時間19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機電商會強烈呼籲歐盟委員會嚴格遵守世貿組織(WTO)規則,保持客觀、公正、透明。
此前在7月8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2023年10月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啓動反補貼調查以來,中方一直通過多雙邊場合表示強烈反對,並始終主張從維護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大局出發,敦促歐方通過對話磋商妥善處理經貿摩擦。
道嶽法律諮詢反傾銷財務專家嚴光普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案件已經偏離了一個貿易救濟調查/反補貼調查的正常程序,從發起、選樣再到調查過程,都不是按照歐盟過往慣例在做。
強烈呼籲歐盟嚴格遵守WTO規則
2023年10月4日,歐委會發起了針對中國電動汽車的反補貼調查。機電商會受包括3家中國抽樣企業在內的12家中國主要電動汽車企業授權,作爲利害關係方參與損害調查程序。
2024年7月4日,歐委會公佈了初步裁定,對中國電動汽車徵收17.4%至37.6%的臨時反補貼稅,爲期4個月。預計歐委會將於2024年11月2日做出最終裁定。
7月18日,機電商會參加在歐委會舉行的聽證會,代表中國電動汽車產業闡述中方觀點。機電商會副會長石永紅在發言中表示,歐委會在本案初裁中違反WTO規則及歐盟反補貼條例的諸多做法,目前初裁中計算的補貼幅度無法反映中國抽樣企業的真實情況。歐委會決定採取臨時性徵稅措施,遭到部分歐盟成員國、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歐洲主要汽車生產商的強烈反對,嚴重損害中歐各方利益。
隨後,機電商會網站信息顯示,石永紅在19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再次做出詳細解釋。石永紅表示,本次調查是在缺乏歐盟產業申訴的情況下,由歐委會基於損害威脅的理由主動發起的,歐委會在初裁中也認定歐盟產業目前並未遭受損害,只是聲稱在迫近的將來將會發生損害。基於損害威脅的主動立案並採取措施,在國際貿易救濟實踐中非常罕見。
石永紅表示,我們聽到,在初裁後,部分歐盟成員國、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歐洲主要汽車生產商例如大衆和寶馬已明確表示反對初裁措施。
確然,此前在7月3日,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發表聲明,對中國新能源汽車加徵關稅,將損害在華經營的歐美廠商利益。寶馬公司也表示,加徵關稅“死路一條”,將損害全球企業利益。
石永紅強調,歐委會的初裁存在很多錯誤認定,違反WTO規則;本案採取貿易救濟措施會損害各方的利益。歐盟和中國電動汽車行業的發展和成長在於合作而非衝突。中方仍然對本次調查取得一個平衡的解決方案持開放的態度,並抱有希望。
石永紅表示,第一,正如機電商會之前反覆強調的,歐委會對中國出口商未按照規則和以往實踐採取出口量最大原則進行抽樣,只抽取了代表中國總出口39%的三家中資企業,同時對歐盟產業抽樣的產銷量代表性較低,抽取的四家歐盟企業佔歐盟產業的產銷量分別只有30%和32%,導致歐委會的價格影響分析以及歐盟產業微觀經濟指標的數據收集等方面都存在底層代表性問題。
第二,歐委會所要求中國出口商提供的信息十分寬泛和苛刻,預設結論的傾向性非常明顯。中國抽樣企業盡其所能配合歐委會調查,3家中國抽樣企業有超過200家關聯企業提交了答卷,並答覆了超過100份補充問卷,配合歐委會進行了長達數月的實地核查。但歐委會依然認爲抽樣企業提供信息不全,基於所謂的“最佳可獲得信息”,通過尋找外部信息進行替代,懲罰性對抽樣企業裁定畸高補貼率。目前初裁中計算的補貼率,無法反映中國抽樣企業的真實情況。
第三,歐委會在價格比較中違反了肯定性證據和客觀審查的義務。通過對比三家中國抽樣企業和四家歐盟抽樣企業的價格,歐委會認定中國企業存在12.7%的價格削減,並作爲認定損害威脅的最重要支撐。
但是,歐委會未考慮外資品牌產品對歐盟的出口價格,這些外資品牌產品出口佔到中國對歐盟總出口的70%左右。如果考慮,那麼中國產品很可能對歐盟產品不存在價格削減,從而逆轉損害威脅的結論。另外,歐委會拒絕考慮品牌溢價、物理差異及細分市場等因素對於價格比較的影響。尤其是,歐委會在沒有調查和證據的情況下就認爲,歐盟產品在燃油車領域積累的品牌溢價,在電動車領域不存在,這一認定違背全世界市場和消費者的普遍認知。
第四,歐委會未對歐盟產業損害指標進行客觀分析。初裁報告顯示,歐盟產業市場份額穩定、價格增長、虧損收窄,絕大部分重要指標向好,表明損害並不是迫近的,不能就此認定存在損害威脅。
第五,歐委會對因果關係存在錯誤認定。歐委會未考慮中國產品增長中絕大部分是由歐盟產業在中國的關聯公司生產和出口至歐盟,是歐盟產業商業決策的結果。而且,歐盟產業從2020年開始就存在嚴重產能過剩,其產能是歐盟市場消費量的3倍。歐盟過剩產能導致其固定成本增加,是歐盟產業虧損的實際原因,而不是歐委會所描述的歐盟產業處於轉型期。
第六,機電商會必須重申,歐委會此次調查嚴重缺乏透明度。
石永紅強調,中歐互爲全面戰略伙伴關係,有着廣泛的共同利益。中歐電動汽車產業鏈相互依賴,在技術及研發等諸多領域合作前景廣闊、實現綠色發展目標一致。歐委會對本案作出的不合理認定,不利於中歐關係發展的大方向和主基調,也不利於中歐企業及歐盟整體利益。
嚴光普對記者也解釋道,此次調查並非歐盟行業相關利益產業認定中國新能源汽車在歐洲的銷售造成了威脅,牽涉其市場份額所產生,完全是歐盟自主發起的一個調查,當然目前從立法上允許歐盟這樣做。而且從選樣上講,歐盟選的三家企業,並沒有按照以往慣例,按出口量多少來排序,即挑選出口量最多的三家,而進行了一些刻意挑選,整個過程操縱感比較強烈。
中歐磋商進展
根據歐委會此前發佈的關於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調查的初裁披露,歐盟從7月4日起對自中國進口的電動汽車徵收臨時反補貼稅。
7月4日,商務部發言人何亞東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對於歐盟對華電動汽車反補貼調查,中方已多次表示強烈反對,主張通過對話協商妥善處理經貿摩擦。
何亞東表示,目前距終裁還有4個月窗口期。希望歐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展現誠意,抓緊推進磋商進程,基於事實和規則,儘快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對外貿易研究所所長樑明近期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歐盟反補貼調查程序包括立案、抽樣、答卷、覈查、初裁和終裁等6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時間節點。
按照其時間順序,歐委會在6月12日公佈了初裁披露,隨後按照其相關規定,在初裁披露三週之後,即7月4日,要公佈其臨時措施,因而“7月4日是歐方開展調查工作的一個正常時間節點,並無其他象徵性意義”。樑明解釋道。
據悉,7月4日到11月2日之前,歐盟會進一步地進行補充調查,同時中歐雙方還有4個月時間進行相關磋商,“在最終仲裁措施出臺之前,我認爲中歐雙方還是有比較大的一個磋商空間的。”樑明表示。
按照歐盟程序,歐盟27個成員國貿易部長將在11月2日前就該終裁結果進行表決,屆時可能決定徵收爲期5年的最終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