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記兩個嘉獎 熱點抓酒駕比辦刑事案容易

東森新聞記者葉鬱甫黃俊元臺北報導

警方除了在重要道路設置檢點隨機攔查酒駕,另外也會在酒店、KTV或是熱炒店外等待取締。不過兩者效率相比之下,在店面外埋伏,效果遠遠高過路檢攔查。而且員警取締酒駕,不論是開單或移送都可以被記上嘉獎,比起處理其他刑事案功獎來得容易。

員警手一招比出交管棒,駕駛們都得停下接受攔檢,如果被聞出身上酒味,更得乖乖下車吹氣配合酒測。不過站在路上抓酒駕費力又危險,如果不是重要路段,成效也不明顯,所以有些員警乾脆在飲酒場所外面等待。

臺北市爲例,酒店林立林森北路、開滿熱炒店的長安東路、或是中華路上的知名KTV,接近午夜時都可以看到員警在附近取締,舉發成功的機會也比隨機路檢要大得多。警方的考量是要把人力分配在比較容易生事地方,纔能有效遏止酒駕。

不過根據警察的獎懲辦法酒測值在0.15到0.25間,開單取締的員警可獲得一支嘉獎;如果測出超過0.25,將駕駛移送法辦,值勤員警更可被記二支嘉獎,而重點掃蕩期間嘉獎還會再多一支。而警局員警偵破一般竊案時,雖然也有兩支嘉獎,但是捉拿竊賊費力又費時,還得冒着危險,相比之下好像有點不成比例。

對此臺北市交大執法組長謝博文解釋,不管任何的風吹日曬雨淋,員警只要有勤務,還是要去執行,不僅限於抓酒駕而已。而受訪民衆則認爲,如果有績效獎勵抓酒駕,會讓員警更積極,相對在交通安全上來說就是一種保障。說到底員警其實只是公僕記功嘉獎是給予鼓勵,維護民衆的夜間行車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