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容易造成車禍的4個原因 「開車不讓人」比酒駕更嚴重

▲在路上造成意外的原因何其多,但最嚴重的就是以下四種。(圖/資料照)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開車上路最怕遇到三寶,輕則會心一笑,重則就此家破人亡,據警政署105年統計顯示,全臺因汽、機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案例(A1類),總計多達1,555件,到底有什麼是汽、機車駕駛在行車時,應注意卻常疏忽的事情

1. 未依規定讓車(佔14.15%)

正確行車路權觀念非常重要,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在沒有設置交通號誌路口支線車應讓主線車先行;若是車道數量相同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以及同爲直行或轉彎車,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2.違反號誌、標誌管制(佔11.45%)

違反號誌大多數都爲闖紅燈與搶黃燈,在此也要提醒駕駛在行車時,應隨時注意燈號變換,並提早進行煞車動作,不要爲一時搶快而鑄下大錯。

▲路上的任何標線都有其意義,一但不遵守指示,就容易導致意外發生。(圖/高工局提供)

3. 轉彎不當(佔8.23%)

情形較常發生在汽車駕駛身上,受限於汽車A柱的視線死角,在進行轉彎動作之前,若未多加註意行人路況,就容易因此發生交通意外。

4. 酒後駕車(佔6.11%)

正所謂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酒駕絕對是最讓人無法容忍的肇事原因,除了有方便的計程車,現在代駕服務也非常盛行,千萬不要做出會後悔一輩子錯誤行爲。

▲酒駕雖然是導致意外機率最低者,卻容易造成極爲嚴重的事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圖/資料照)

另外,據英國《每日郵報研究統計,如果達法定酒駕標準,駕駛將比正常狀態增加13%的反應時間,但是用手機訊息更高達37%,手持講電話則進一步增加至46%,因此千萬別在行車間使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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