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騎小50 時速102公里吃罰單?測速相機角度烏龍

東森新聞記者黃琮羣臺南報導

收到罰單,很多人一定開心不起來!臺南市一位老阿嬤明明騎50C.C.機車行經馬路口,明明在規定限速70公里以內,但她卻收到一張時速102公里的超速罰單,讓她覺得不可思義。向監理所反應後,才發現原來是測速照相機因爲道路施工拍攝角度被移開,才發生烏龍罰單。

手裡拿着紅單,阿嬤黃麗蓉氣得快要說不出話來,因爲她騎乘的50C.C.摩托車行經臺17縣172公里處外側車道照理說測速照相機只拍的到內線中線道,卻測出她超過規定限速70公里,狂飆102公里,而被罰1400元。

黃麗蓉說,「102公里!吼~~很離譜吧?去申訴還說『我們照相機都有檢驗過,沒有不對啦!』」她不敢相信,自己騎的是小50,儀表板顯示最高只能騎80公里,就算油門猛催,也不可能飆到102公里。

黃麗蓉詢問監理所後,這才發現自己收到烏龍罰單。交通大隊呂青霖表示,「機器是沒有問題啦,當時就是道路在施工,所以我們本來把方向往北側照,改成往南照。」交大員警驚覺事態嚴重,當現場瞭解才發現,原來是道路施工測速照相機,拍攝角度被移動方向,才讓阿嬤收到超速罰單,便緊急撤銷罰單。但還有多少人機車騎士也收過烏龍罰單?交通大隊將會了解,如果真的有開出烏龍發單,民衆可以到監理所申訴,以捍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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