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交付拼多多團購車"雙標" 有人提車有人被取消

(原標題:特斯拉交付拼多多團購車陷“雙標”:有人順利提車有人訂單被取消)

特斯拉取消拼多多團購消費者訂單事件又有新進展。新京報記者從拼多多方面獲悉,8月16日,一位上海的拼多多團購車主已提車,並辦理了車輛保險。但另一位武漢的拼多多團購車主交付並不順利。

就在上海車主提車的前一天晚上,特斯拉明確表示拒絕向武漢的團購車主交付Model 3,並取消了這名車主的訂單。對於拒絕交付的理由,據特斯拉相關人員的說法,該車主涉嫌違反特斯拉“禁止轉賣”的規定,依據合同違約條款單方取消了此訂單。網友因此認爲特斯拉在搞“雙標”,區別對待消費者。

多位消費維權專家法律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特斯拉條款中並未禁止消費者購車時找第三方代付,車主的行爲並不違反“禁止轉賣”條款,特斯拉單方面拒絕交付屬於違約。而對於眼下有的團購消費者順利提車,有的消費者卻被取消訂單的情況,法律人士認爲,特斯拉應該對消費者一視同仁。

團購特斯拉有人歡喜有人憂

8月16日下午,上海一位拼多多團購消費者順利提到一輛新車特斯拉Model 3。據該車主介紹,成功參與團購特斯拉後,授權宜買車以他的郵箱個人身份信息在特斯拉官網下單。“宜買車聯繫我要了郵箱地址和身份信息,註冊了特斯拉官網賬號,幫下單並完成支付。”他說,“登錄特斯拉官網查看購車訂單明細,宜買車付給特斯拉的金額是27.155萬元,拼多多的確補貼了2萬元。”

不過,武漢一位消費者的交付卻遇到了挫折。根據報道,在特斯拉負責交付的一位工作人員稱,這個訂單本應該在8月13日進行交付,訂單編號爲RN801257276。後來特斯拉從該車主處得知該訂單爲拼多多團購訂單,遂拒絕交付。8月14日中午,這筆訂單依然處於未交付的狀態。到了晚間,這筆訂單狀態變更爲取消。

據瞭解,今年7月,連鎖汽車銷售機構宜買車在拼多多平臺推出特斯拉拼團活動,特斯拉Model 3的拼團價爲每臺25.18萬元,而同款車型特斯拉官方指導價在減去新能源汽車補貼後爲27.155萬元,近2萬元的差價由拼多多補貼。

7月21日,特斯拉發佈聲明稱,未與宜買車或拼多多就該團購活動有任何合作,也未與宜買車或拼多多有過任何形式的委託銷售服務,亦未就此次團購活動向宜買車或拼多多銷售過任何本司生產車輛。“保留追究相關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消費者因上述團購活動產生任何爭議權益受損,不承擔任何責任。”

拼多多也隨即迴應稱,車輛是正品,補貼也是真的。新京報記者就此諮詢拼多多平臺上的宜買車汽車旗艦店,客服人員表示,車是全新正品車,一共就5輛。

專家認爲特斯拉拒絕交付屬違約

根據特斯拉的說法,武漢這位車主涉嫌違反特斯拉“禁止轉賣”的有關規定,依據合同違約條款單方面取消了此訂單。此外,特斯拉中國曾明確表示,特斯拉官方網站爲新車唯一正規購買渠道,且從未委託其他平臺或商家進行銷售活動。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拼多多與宜買車聯合推出的特斯拉團購,由消費者在線下單,並按照團購價25.18萬元付給平臺後,將個人信息提供給宜買車旗艦店,宜買車旗艦店代團購消費者在特斯拉官網創建購車訂單。這也意味着,消費者以個人名義與特斯拉簽訂的購車合約,在這個支付環節由宜買車代爲支付。

8月15日,拼多多“秒拼”事業羣小二樂福也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已從這名消費者處證實,該車輛系消費者本人與特斯拉簽了訂購協議,消費者本人自用且無任何轉賣意願意圖,其購車用車也並未有任何“惡意”。

這種行爲到底屬不屬於轉賣?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秘書長慶豐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是否屬於轉賣關係主要是看簽訂合同甲乙雙方。如果消費者直接與特斯拉簽訂了購車合約,即使是由第三方支付,也不屬於轉賣行爲。這與目前汽車交易中的轉賣行爲有所不同,比如消費者與非指定經銷商簽訂了購買車輛合約,但非指定經銷商沒有車源,所以又向有合作關係的汽車4S店提了車交給消費者,這種行爲才涉及轉賣。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也認爲,特斯拉條款中並未禁止消費者購車時找第三方代付,因此車主的行爲並不違反“禁止轉賣”條款,特斯拉單方面拒絕交付纔是違約。

“宜買車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不是特斯拉車輛的買賣關係,雙方是委託支付的關係,宜買車受消費者委託,代爲支付了汽車價款。”邱寶昌說,“消費者在特斯拉官網下單,是與特斯拉簽訂的電子合同,現在單方面拒絕交付或取消訂單,都是違約行爲。”

特斯拉被指“雙標”

團購特斯拉的上海消費者順利提到特斯拉Model 3,而武漢的這位消費者則因在交付過程中告知參與了“拼多多團購補貼”,卻被特斯拉取消訂單。對此有網友認爲,特斯拉在“拒付門”之後又陷入了“雙標”,區別對待消費者。

郝慶豐表示,“特斯拉應以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條款準則,不能因爲對拼多多平臺的做法有異議,就延遲或者拒絕向消費者交車。”他指出,特斯拉應該對消費者一視同仁,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合同條款履約。消費者也可以按照與特斯拉簽訂的條款,要求對方履約。

邱寶昌也認爲,從廣義上講,特斯拉按不同交付標準對消費者區別對待,也是一種“雙標”。“特斯拉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法律義務完成車輛交付,不應對車主區別對待。”同時,企業之間的紛紛擾擾,不應該將消費者捲入其中,“在市場上做大做強的經營者都應依法經營,重視並尊重消費體驗,絕不能僅憑一時的技術、銷量領先,忽視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和消費者感受。”

對於被取消訂單的團購消費者,拼多多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將繼續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並將積極落實車輛交付工作。

截至發稿前,特斯拉尚未對上海、武漢兩位拼多多團購車主不同交付情況對外作出解釋說明。就此問題,特斯拉一位工作人員回覆新京報記者稱,“此事暫不方便迴應。”

拼多多團購特斯拉車主順利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