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中生輕生案 今教評會決定學務主任是否停職

臺中市2月間發生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家長日前淚訴學校逼孩子「走上絕路」。(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2月間發生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家長日前淚訴學校逼孩子「走上絕路」,要求臺中市教育局嚴查。市長盧秀燕27日受訪指該事件疑點重重,要求儘快水落石出。該校表示,傍晚將召開教評會,決議學務主任是否停職調查。

死者家長日前在人本教育基金會陪同下,出面指控孩子因在校內喝酒、抽菸而被學校列爲重點輔導對象,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遭校方人員密集搜身、搜書包、栽贓、標籤化等不當管教,被逼上絕路。家長更質疑教育局當下沒解決,讓小孩承受沉重壓力而選擇離開,他悲慟至今無法接受。

教育局24日表示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與此案相關人員有8人,包括校長、1位主任教官、2位教官及3位學務創新人員共7人調離現職,靜候調查。至於另1人學務主任因具有老師身分,是否停聘接受調查,依教師法第22條規定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定。

該學校今天指出,傍晚將召開教評會,決議該名學務主任是否停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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