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中生輕生案 學生對教育局、人本有話說

臺中市發生高中生輕生案,教育局退回學校的調查報告。(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某公立高中生2月份輕生身亡案,教育局13日召開校長成績考覈會,決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以及退回學校調查報告及校事會議決議,要求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法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對此,該校學生自治會前幹部表示,希望教育局作出的懲處是公正的決定,而不是爲了迎合言論風向。

對於學務主任等人將移送考覈會或相關會議做行政議處,該前幹部指出,調查小組並未對全校學生髮放問卷、約談,但教育局卻回覆已個別約談學生,調查小組應約談全校師生,而非特定學生,以確保調查報告公信力以及對涉案人員懲處的合理性,質疑市府調查報告公正性。

此外,該幹部表示,除了校長、學務主任外,死者去年11月份透過友人向教育處申訴被搜書包一事,當時教育局受理申訴案態度消極,相信這絕非個案,教育局在受理申訴案是往往不會積極處理,自己也曾遇過這個問題,嚴正呼籲教育局應究責申訴受理人員及教育局長。

而對於人本基金會指控內容,該前幹部認爲有部分是不實指控,如人本提到3名相關人員並無不當管教不符合在校學生認知,但事實上,調查報告並無錯誤,的確有幾位人員與此案無關,其中一位學務創新人力這學期才報到,而死者在開學後第6天輕生,兩人毫無交集,呼籲各界應理性看待,勿一面倒相信人本。

該幹部強調,請盧市長務必慎重處理這個案件,做出的懲處必須公正,而不是爲了迎合風向就犧牲相關師長,他們也不希望看到師長得到不合理的懲處,疾呼盧市長應重視該輕生事件。

教育局表示,此案屬校園事件,依法由事發的學校主政辦理,但由於學校延誤調查,教育局基於督導立場介入加速學校的調查腳步,對此案調查秉持公平公正、勿枉勿縱的原則,積極督導學校調查及處置作爲,如有違法一定嚴辦。

教育局也說明,有關學校調查小組是否採用問卷調查,由調查委員決定,最後決定採個別訪談;至於學校校事會議通過的調查報告負保密之責,所以無法對外公佈;教育局重申,爲維護學生權益,嚴加督導學校積極依規定按程序辦理的態度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