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殺警兇嫌出庭向家屬道歉被拒 死者妻:現在做不到
▲臺南市刑警大隊偵查佐劉三榮,遭男子梅文魁槍擊右肩1槍,經送醫急救不治身亡,警方在高市緝獲梅嫌,梅嫌開庭時向家屬道歉遭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刑警大隊偵查佐劉三榮在今年警察節前夕,在臺南柳營區一處練歌場遭男子梅文魁槍擊右肩1槍,經送醫急救不治身亡,臺南地院11月14日開庭辯論,梅嫌說他不知劉員有中槍,他只是嚇嚇對方,當庭向劉員家屬鞠躬道歉遭拒;劉父說梅嫌太惡質,不能讓他出監,合議庭預定12月10日宣判。
梅文魁向法官表示,案發時對方口氣讓他失去理智,纔會想開槍,但他是朝劉員所坐沙發右側開槍,只是想嚇嚇對方,他真的不知道劉員中槍,當時雖有看劉員右臂有一條血線,但他以爲是擦傷,他並沒有殺劉員的意思。
梅嫌的律師主張梅螊所涉系傷害致人於死、過失致死,律師說梅嫌在這麼短距離開槍,受傷部位在右手臂,並非重要部位,且梅嫌開了一槍後,手槍內仍有6、7發子彈,隨時可再開槍,但梅嫌持槍抵住劉員頭部並未再開槍。
檢方認爲,梅嫌攜槍前往練歌場,且手槍裝好子彈,相關證人也證稱兩人討論傷害賠償事宜,期間並無暴力相向,梅嫌僅因一時氣憤開槍殺人,梅嫌從友人揹包內取出手槍,距離劉員4、5公尺處朝劉員獨坐沙發開槍,事後又上前持槍抵住劉員額頭,直至女友及友人攔阻才作罷,梅嫌辯稱並未針對劉員,而是朝沙發右側開槍,但其開槍後抵頭行爲有針對劉員。
檢方強調,劉員案發時是雙手交叉在胸前獨坐沙發上,經解剖子彈從右手臂射入體內,傷及右肺及肝臟等重要臟器,致血胸血液達1300毫升及腹胸血液也達300毫升,梅嫌說只想嚇嚇劉員,對空鳴槍即可,爲何要朝劉員方向開槍。梅嫌朝劉員所坐沙發右側開槍,即可預見可能會射到劉員身體,檢察官認定梅嫌有殺人犯意,請法官從重量刑。
合議庭審判長詢問家屬意見,劉父情緒激動指稱梅嫌太惡質,擁槍自重,不能再讓他出監了。劉母則頻頻拭淚未語。劉三榮遺孀則多由律師發言或書狀陳述意見。
辯論終結後,劉三榮遺孀向合議庭請求發言指出,她看練歌場外監視器,她先生進入練歌場,梅嫌等人隨後也進入,10多分鐘後,就看到梅嫌等人落荒而逃,她提到,2、3年前,先生遭梅嫌毆傷,卻面臨工作調動等挫折,當天先生身爲刑警,獨自1人面對梅嫌威脅,甚至開槍,梅嫌也知道她先生的身分,事後先生會通知同將梅嫌繩之以法,所以梅嫌不讓她先生有這個機會。劉妻說孩子沒有了父親的陪伴,於梅嫌的道歉,她現在沒辦法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