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判5年 《環球》:大陸法律說了算!臺籍非豁免牌

▲李明哲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輕判5年。(圖/翻攝自法院直播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政府組織工作者、民進黨黨工李明哲28日遭陸判處5年有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2年。大陸鷹派媒體環球時報》以社評表示,李明哲案顯示,不會因爲是臺灣人而有輕判,反而是「大陸法律說了算」。文中提到,「大陸法院就是在依法審理一起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其中一名涉案人是臺灣人,不會改變案件審理和宣判的法律依據,臺灣籍身份既非李明哲的『豁免牌』,也不會讓他『罪加一等』。」

社評指出,「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相信將對臺灣社會產生觸動。一些熱衷於到大陸搞事,把臺灣政治上的那一套往大陸使的人,不認爲他犯罪了,現在應當看清那樣做的刑事風險了。」大陸法院在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時,常會受到海外媒體得嚴厲批評,但是這個案子似乎讓陸方站得住腳,不予以理會批評。

▲大陸法院不會因李明哲是臺灣人而有豁免權。(圖/翻攝自法院微博)

根據大陸《刑法》105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李明哲認罪後遭輕判5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且還表明不會再上訴。

針對這次有臺灣人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認爲,這個舉動嚴重傷害兩岸人民關係,且李明哲只是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以「顛覆國家政權」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臺。」

▲總統府發言人則呼籲北京當局放人。(圖/翻攝自法院直播,下同。)

民進黨中央也表示,這突顯中國大陸對民主與人權普世價值漠視有損國際形象;對此,時代力量也提到,政府要硬起來,缺乏自由民主的政治審判,臺灣人不會接受;而國民黨則批評,陸委會必須爭取,絕不可因爲兩岸關係被民進黨執政下急凍後而無法互通、造成無法掌握,否則蔡英文政府就是用政治意識型態犧牲人民權益。

▼李明哲與湖北人士彭宇華都表示,「不會繼續上訴」。

《環球時報》社評全文

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彭宇華、李明哲7年和5年有期徒刑,各剝奪政治權利2年。彭宇華、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由於李明哲是臺灣籍,此案一直受臺灣輿論跟蹤。今天的宣判公開透明,有被告人近親屬、媒體記者等30人旁聽,宣判實況還得到微博直播。

今年3月李明哲從澳門入境大陸被抓,隨後大陸公佈此案,臺灣當局和一些媒體很快編織起抹黑大陸司法體系的兩個套路,一是打「人權」牌,二是宣稱大陸用抓李明哲對臺施壓。在28日正式宣判之前,臺灣那邊仍有大量分析,將大陸對李明哲「重判」或者「輕判」與大陸要向臺灣傳遞什麼「信號」掛鉤。

這些都是胡扯,是受臺灣與大陸不正常關係影響的畸形心態的反映。大陸法院就是在依法審理一起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其中一名涉案人是臺灣人,不會改變案件審理和宣判的法律依據,臺灣籍的身份既非李明哲的「豁免牌」,也不會讓他「罪加一等」。

大陸這次公開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指控李明哲,而沒有把案件歸入「間諜罪」一類,這是大陸司法體系更加自信的表現。顛覆國家政權這個罪名經常受到境外輿論的指責,過去大陸方面顯得有些怵頭,但是現在我們不再在乎外界怎麼說,而是專注於對大陸刑法的準確使用,這是重要的進步和成熟。

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相信將對臺灣社會產生觸動。一些熱衷於到大陸搞事,把臺灣政治上的那一套往大陸使的人,不認爲李明哲犯罪了,他們現在應當看清那樣做的刑事風險了。這樣的觸動對他們沒壞處

令人遺憾的是,在宣判做出之後,臺灣總統府迅速發表聲明,宣揚「傳播民主理念無罪」,稱“無法接受「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的罪名審判「分享民主自由理念」的李明哲。蔡英文當局這是在繼續以煽情的方式搞政治,他們等於是鼓勵臺灣人到大陸從事危險的非法活動,是置臺灣人的安全於不顧。

其實很多臺灣人是認同大陸方面以大陸法律治李明哲罪的,他們理解兩岸法律不同、兩邊居民到對岸時要「入境隨俗隨法」的道理,不認爲臺灣人可以攜「民主自由的普世價值」去大陸胡來

蔡英文當局缺的不是理解力,而是對臺灣民衆福祉真正負責的態度。拒絕承認「九二共識」損害的是臺灣民衆的利益,鼓吹「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也是在害一些偏執的臺灣人,蔡當局的腦子裡只有他們自己的執政利益。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已就李明哲案多次明確表示,大陸是法治社會,任何人在大陸都要遵守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追究。我們希望臺灣人能在這個問題上不受民進黨當局的蠱惑,不去給他們當「衝鋒隊」,做「墊背的」,自己的安全要比他們嘴裡的口號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