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深入開展道路限高限寬專項整治行動

人民網北京11月12日電(鄂智超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瞭解到,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關於深入開展道路限高限寬設施檢查卡點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2020年10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公開通報河北山東河南等省部分公路城市道路違規設置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嚴重影響貨車通行效率道路交通安全等問題。爲督促相關省份切實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同時指導各地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相關問題,保障全國公路和城市道路網絡暢通,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深入開展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中指出,整治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依據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清理規範;對違法違規設置的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一律拆除或取締。

(二)堅持實事求是。聚焦保通保暢的目標,全面排查和清理規範,除確因保護上跨橋樑隧道收費站以及鄉道村道安全需要設置的限高限寬設施可予保留外,其餘限高限寬設施和違法違規設置的檢查卡點,一律拆除或取締。

(三)堅持分類治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設置、誰清理”和“分類排查、歸口督導限期整改、集中公示”的要求,組織實施專項整治,確保違法違規設置的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一律拆除或取締、道路通行便捷順暢。

堅持創新引領。強化互聯網思維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加快構建現代路網監控網絡,提升大數據分析應用和遠程精準監管能力,推進公路及城市道路服務管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安全監管和便民服務協調發展。

《通知》中還強調,河北、山東、河南省省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通報的問題,制定工作方案,派出工作小組,指導相關地市全面梳理排查,堅決立整立改,確保2020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違法違規設置的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拆除或取締工作。對在2019年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清理工作中打折扣、搞變通、瞞報漏報、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對專項清理工作結束後又違規恢復或新增設置的,要堅決拆除或取締,並開展責任倒查。

各省(區、市)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門要舉一反三,分別組織本行業相關單位,全面排查本地區城市道路既有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設置情況,並對公路既有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開展“回頭看”,做到不漏一處、不留隱患。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本地區既有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基礎臺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設置、誰清理”的原則,對照“六個必須”標準,嚴格清理整治。

《通知》還提出全面公示,廣泛接受社會公衆監督;全面創新,優化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