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賬戶”將被加速清理
進入7月份,全國又有多家銀行對長期不動的個人賬戶開啓了清理工作,即清理“睡眠賬戶”。實際上,自2020年10月,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斷卡”行動以來,銀行業已陸續着手清理“睡眠賬戶”,以更好地保障持卡人合法權益。
何爲“睡眠賬戶”?爲何要清理“睡眠賬戶”?清理是否意味着直接銷戶?若被清理後還想使用,持卡人如何恢復賬戶功能?
何爲“睡眠賬戶”
作爲支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銀行賬戶在企業、個人的生產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發重要,其開立數量也一直呈上升趨勢。
中國人民銀行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國共開立個人銀行賬戶127.79億戶,較上季度末增加3.18億戶,人均擁有銀行賬戶數達9.05戶。
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乏“睡眠賬戶”。經濟日報記者根據多家銀行發佈的公告發現,所謂“睡眠賬戶”,多指那些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未發生客戶主動交易,賬戶餘額爲零,且未簽訂信用卡、個人貸款還款及其他代收代付協議的賬戶。
除了以上類型,“睡眠賬戶”通常還指那些“存量異常賬戶”。根據央行發佈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需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
其中,Ⅰ類戶有實體卡或存摺,主要用於現金存取、大額轉賬、大額消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Ⅱ類戶、Ⅲ類戶沒有實體卡,屬於電子賬戶,在已有的Ⅰ類戶基礎上增設,Ⅱ類戶主要用於個人日常刷卡消費、網絡購物、網絡繳費等,還可以購買開戶銀行的投資理財產品,Ⅲ類戶主要用於金額較小、頻次較高的交易,尤其適用於移動支付業務。
針對此前已在同一家銀行開立多個Ⅰ類戶的情況,監管部門提出,銀行應當對同一存款人開戶數量較多的情況進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說明,覈實其開戶的合理性;如果無法覈實,銀行應當引導存款人撤銷或歸併賬戶,或者降低賬戶類別,例如將Ⅰ類戶降爲Ⅱ類戶等。
例如,中國郵儲銀行已逐步、分批對同一客戶名下個人結算賬戶超標準數量進行清理,標準爲Ⅰ類戶1個、Ⅱ類戶5個、Ⅲ類戶5個。“如果您的賬戶存在上述情況,請您本人持有效實名證件,儘快到我行任意網點進行合理性登記、降級以及銷戶處理。”郵儲銀行相關負責人說,逾期未清理的賬戶,該行將限制金融服務。
“清理”並非“銷戶”
如果個人“睡眠賬戶”已被清理,是否意味着該賬戶被徹底銷戶、不能再使用?並非如此。記者發現,除部分銀行在公告中明確表示“銷戶”,多家銀行的“清理”工作實際上只是限制了該賬戶的部分金融服務功能。
中國農業銀行發佈公告稱,該行於2021年3月10日起開展個人長期不動戶的銷戶清理工作,用戶可在3月10日前持有效身份證件到該行的營業網點辦理激活手續,如未在此前對符合銷戶清理條件的借記卡進行激活,該行將對清理範圍內的個人借記卡進行銷戶。
中國工商銀行則在公告中表示,如果某“睡眠賬戶”被清理,其賬戶功能將被調整爲非櫃面業務只收不付。
值得注意的是,銷戶、限制交易的賬戶並不包括以下類型。一是政策類賬戶,如金融社保卡、軍人保障卡、武警軍人保障卡、退役軍人擁軍優撫卡、公積金聯名卡等;二是特色賬戶,如理財金賬戶卡、財富理財金卡等。
“如果您的賬戶在清理範圍內,但是您希望繼續使用,要在清理工作正式開始前完成一筆動賬交易,用於激活賬戶。”工行相關負責人說,動賬交易包括存取款、匯入匯出、轉賬、消費、繳費等主動動賬交易,但不包括結息、查詢、司法凍結、司法扣劃等非客戶主動發起的動賬交易。
該負責人還表示,如果逾期未激活,工行將把該賬戶的功能調整爲非櫃面業務只收不付,若用戶需要繼續使用該賬戶,可以去銀行的營業網點核驗身份,然後恢復賬戶功能。
但值得注意的是,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儘管各家銀行均已通過多種方式對持卡人進行了提前通知,如網站公示、向持卡人發送短信等,但仍有部分受訪持卡人表示自己對此“不知情”,或者未仔細閱讀相關信息。
對此,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爲減少銀行、用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一方面,建議銀行可增加電話通知這一更加人性化的服務方式;另一方面,持卡人也應該養成定期盤點、查看銀行賬戶的習慣,增加風險管理意識,以防自己長期不使用的賬戶被不法分子盜用。
有效防範電信詐騙
爲何要開展“睡眠賬戶”清理工作?核心原因是落實監管要求,積極響應“斷卡”行動,防範電信網絡詐騙風險,保障個人賬戶的資金安全。
2020年10月,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召開,部署全國“斷卡”行動。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嚴重。
爲此,要切實採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在偵辦電信網絡違法案件的過程中,公安機關發現,不法分子往往通過賬戶買賣來獲取個人銀行賬戶,特別是長期閒置的“睡眠賬戶”,很容易爲賬戶買賣提供可乘之機。
對此,央行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是違法犯罪行爲,不僅影響單位或個人信用記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銀行網點和支付機構來說,應加強對違法辦卡、出租賬戶行爲的識別和監控,採取措施減少出租、出售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行爲的發生。
那麼接下來,持卡人應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多家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應重點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銀行卡及支付賬戶,切不可貪圖小利而出售、出租銀行卡,銀行卡一旦丟失,應及時更改密碼或掛失、補辦。
第二,及時對持有賬戶進行分類處置並妥善保管。其中,對確實不再需要使用的銀行卡或存摺,應及時到銀行辦理銷戶,或者把一些主要用於網絡支付、小額高頻支付的Ⅰ類戶降級爲Ⅱ類戶、Ⅲ類戶,由此,既能夠實現個人資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防範網絡支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