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將禁食用阿勃勒果實 明年一月起上路
食藥署今天表示,爲維護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將訂定「阿勃勒果實之使用限制」草案,預告討論期爲60日,最快明年一月一日起國內將不得將阿勃勒果實作爲食品原料使用,違者最高可罰新臺幣300萬元。
阿勃勒又稱豬腸豆,是一種豆科蘇木亞科植物,爲泰國國花,在臺灣常見於公園或人行道,亦有不少國人認爲其豆莢中的果實具排便效果,常被人拿來作爲促便食品食用。
但食藥署表示,阿勃勒的果實食用後會產生嚴重腹瀉,甚至是肝毒性風險,且非國人必要的食物,因此決議修法禁止阿勃勒果實作爲食品原料使用,以保障國人健康安全。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臺北榮民總醫院在這兩年陸續接獲有病患因食用阿勃勒果實中毒的個案,患者會出現頭暈噁心嘔吐等中毒症狀,同時經血液檢測後更發現,食用阿勃勒果實的患者,肝功能指數爲正常人的十多倍。
廖家鼎說,這些患者多是聽信坊間傳聞阿勃勒果實可促進腸胃消化而誤食,雖然在美國並未禁止食用阿勃勒果實,亦有十多款促進排便的纖維酵素錠內涵阿勃勒果實萃取物,並在國內進行銷售,但相關產品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均不得在國內進行販售。
廖家鼎說,依照食安法第四十八條,明年一月起仍販售阿勃勒果實相關食品的業者可處新臺幣三萬以上三百萬以下罰緩,他也說,民衆要促進腸胃健康的方式有很多,平時多補充蔬菜、水果、水分以及多運動纔是上策,而非聽信偏方食用來路不明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