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職聚會疑遭同事強姦案”維權人:嫌犯已因強姦罪被判入獄

(原標題深圳“入職聚會疑遭同事強姦案維權人:嫌犯已因強姦罪被判入獄)

11月28日,微博認證爲“微博故事創作者”、簡介顯示爲“5.15號新員工入職被侵害維權人”的@是515小強 表示,“已經收到寶安法院有罪判決,強姦犯終於進了監獄”。此外,@是515小強 提供的截圖顯示,被告人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另據《新京報》11月4日報道,涉事女子曾某代理律師鍾夏露表示,案件焦點在於,嫌疑人與曾某發生性行爲時,曾某本人是否自願。鍾夏露希望能對犯罪嫌疑人以強姦罪定罪開庭當日曾某將出席。

此前,5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通報一起強姦案稱,經初查,嫌疑人鄒某躍(男,21歲)與當事人曾某(女,22歲)爲同事關係。5月15日晚,兩人蔘加完公司聚餐後,鄒某躍帶着處於醉酒狀態的曾某到一酒店開房,併發生性關係。固定證據後,警方於5月18日決定立案偵查。目前,犯罪嫌疑人鄒某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