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設立類主權基金別再光說不練

適逢去年經濟成長率只有0.75%,預料今年也好不了多少。(圖爲民衆購物,本報系資料照)

多少年來國內每逢經濟景氣低迷、投資不振、產業創新等情境出現,就會有設立主權基金或類主權基金的呼聲響起,然後經過各方正、反面討論之後,就又煙消雲散。如此循環不已,只是浪費社會資源在名士清談、大老喊話、政客放話、名嘴批鬥而已,對於產業的貢獻完全歸零。

如今新政府即將開始運作,適逢去年經濟成長率只有0.75%,預料今年也好不了多少,而且新政府提出5大策略性創新產業的計劃,於是很自然地相同話題又被提起。蔡英文競選團隊產業組召集人龔明鑫已明白表示,新政府正研擬成立類主權基金的「國家級投資基金」,將由政府領軍,扮演「點柴火角色,讓更多國內外民間資金跟進,做爲創新產業的財源之一。

龔明鑫在接受「彭博」專訪時指出,目前該基金規模、細節還在研擬,接下來着墨重點會放在立法(建立制度)、尋找國際級專業團隊,讓基金未來運作更順暢;專業團隊成員除具備會計、金融背景外,更重要是需有豐富的國際經驗,他強調「唯有團隊專業度夠,才足以讓人信服」。

果不其然,新政府一提出規劃設立「類主權基金」,學者提出多項疑慮,包括公平性(如何選擇產業與分配)、爭議性公家與民間合組必然多所爭議)及風險性(投資失敗機率高);學者同時建議,強化現有的國發基金機制即可,否則「類主權基金」會很棘手

事實上,強化現有的國發基金機制,說來容易做來難。國發基金是政府的非營業循環基金,由早年的行政院開發基金與經建會的中美基金合併而成,目前資產帳面價值大約新臺幣3,000億元。國發基金早年在資金緊俏的年代,還扮演專案融資的資金提供者角色,在產業投資、融資都發揮積極且關鍵的功能。然而,由於是政府基金,受到「三娘(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教子」的嚴厲限制,做好無功無酬,失敗的投資案則報告寫不完,還須擔心若是任何一位娘不滿意,會被嚴加看管甚至追究責任

國發基金因而很努力作「風險分散」或「風險移轉」的處理,例如提供資金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運用國發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專案,經濟部再將該筆資金委託專業投資機構從事投資。如此,投資案成功了,是「一家烤肉『三家』香」,但若失敗了,擔任「金主」的國發基金不再單獨扛責;「風險分散」及「風險移轉」固然成效顯著,然而此種風險管理終非國家社會之福。

龔明鑫目前所提規畫,是由國發基金出資一部分,國營企業資金扮演輔助角色,政府雖列爲最大股東,但持股絕不能過半,操作才能更彈性;而且,由政府當領頭羊,可以吸引更多本土、海外資金進入。然而,只要政府是具投資決策權的最大投資人,則民意代表、過氣政客、財閥咖就會絡繹於途,學者有關公平性、爭議性及風險性的三大隱憂,也就無可避免了。

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所提的5大創新產業,包括生技醫療、綠能科技、物聯網、智慧機械、國防產業等,都具有發展遠景,在目前資金氾濫的大環境下,未來的「國家級投資基金」應顧慮的是缺好案而非缺資金,基金需要的是優秀的投資專家而非龐大的資金規模。

回顧當年李國鼎積極催生臺灣的創投(風險資本)產業,採用的是「遍地開花」策略,由行政院開發基金與當時的開發銀行(交通銀行),提供種籽基金佔個別創投公司(基金)股本的25%,民間合夥投資人佔75%,當時的創投業投資者還享有20%的投資抵減。此種策略不但使創投產業蓬勃興起,更爲科技事業挹注資金,尤其對中小型科技事業的茁壯成長,更是貢獻良多。

我們認爲未來的「國家級投資基金」,可以參酌上述「遍地開花」模式,不急於一次資金到位,避免龐大的財源籌措壓力;同時可以針對不同的產業,甄選可受公評的合宜投資夥伴。至於政府基金,仍宜只佔25%,扮演基金的穩定力量與方向的決定者,但不作基金經營者,更不作個案決定者。

讓民間投資人持股佔75%,可以促使合夥投資人尋覓優秀投資專家,提升投資效率;但每個基金公司的合夥投資者應在一個以上,其中持股最大者限制持股不得超過40%,加上政府基金的支持,最大投資人可以享有經營權選案主導權,然而不致對個案具有獨斷決定權,如此學者們的三個疑慮便可全數消除。

綜言之,採前述「遍地開花」的基金投資模式,一則可以降低「國家級投資基金」成立初期的籌資壓力,再者可以發揮官民合作互利共榮的效果,使基金經營具效率性,基金目標之達成具可及性,而且外界對於類主權基金的各點疑慮,可以完全消除。若能如此,設立類主權基金就別再光說不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