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局每2個月 提供監理會稽覈結果

全國工會代表24日齊聚勞動部前,抗議勞動基金運用不法虧損,要求勞動部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落實勞金局內控機制、強化勞動基金監理會查覈權責。(鄭任南攝)

勞團今天赴勞動部抗議,要求「基金不法虧損,政府連帶賠償」、「落實勞金局內控機制,強化金管會外部監督」及「強化監理會查覈權責,定期向監理會報告廉政結果」,其中會中提及,勞動基金弊案造成損失部分已有2筆獲得賠償、1筆訴訟中;金管會也允諾會強化受託機構的查覈強度,至於12項措施稽覈結果,每2個月將提供給監理會參酌。

參與該會議的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表示,會中勞方委員提出訴求,勞動部則回覆,過去造成勞動基金損失的3件弊案,目前已獲得2案賠償、另1案則在訴訟中。

金管會外部監督的部份,孫碧霞說,除了國內投資交易結果也要向金管會申報外,金管會也承諾要加強受託機構的查覈;強化監理會查覈權責部分,則已允諾每2個月會向監理會報告12項精進措施改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