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痛批「勞動基金8年4弊案」 要求監理會應有抽查稽覈權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前組長遊迺文遭爆出炒股弊案。(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基金近期遭爆炒股弊案,對此勞團今(24)日赴勞動部表達不滿,並怒批勞動基金8年以來爆發4次弊案,訴求金管會應擔負責任,且賦予勞動基金監理會抽查稽覈質詢權

日前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前組長遊迺文遭爆出炒股,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案引發外界關注,勞動部今下午召開勞動基金監理會,勞團會前齊聚勞動部前高喊「還我勞動基金、勞金局內控落實」等口號

先前勞動部也已經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對此,勞團也指出,勞金局雖提出要將國內投資自營股票投資人員專門委員及組長等人員的個人投資交易資料定期向金管會系統申報,但此做法還是不夠,建議應由金管會主動查覈出具查覈報告。

面對勞團的訴求,勞動部迴應,以往勞動基金委外代操的投信公司所發生的3件不法案件,其中,2案已全額獲得賠償,另1案仍在訴訟中。對於不法案件,基金運用局會依據契約代操投信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及違約罰款等,亦將限制投信公司5年內不得參與基金運用局委託招標案。

另外,勞動部也說,目前所提出的檢討報告中已就4大面向擬具12項措施全面強化管控及監理機制。經拜會金管會同意協助,未來,將對從事國內股票自營人員納入自律規範普查範圍,並定期向金管會系統申報,就個人投資與市場進行比對。

最後,勞動部強調,勞動基金監理會會加強監督勞動基金運用局所提12項強化措施之落實情形,亦要求基金運用局向監理會報告內部及外部稽覈結果及改進情形,維護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