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週刊/塵爆後必看! 22縣市公安理賠差很大
▲八仙樂園塵爆事件,引起大衆對於公共活動安全的重視。(圖/本報資料照/東森新聞)
文/吳美慧
八仙樂園事件是國內有史以來,同一場所、受傷人數最多的公共意外災害。很少人注意到,消費者在不同縣市發生意外,可獲理賠金額竟有50%的差距;且各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標準系根據面積計算,而非人數,這也將影響各人可獲賠償的金額。
猜猜看,全臺22個縣市中,哪一個縣市對消費者的保障最高?答案是臺中市。
臺中市政府要求,業者爲消費者投保的公共意外險,每人死亡的理賠金額爲300萬元,單一事件的理賠總額最高爲3千萬元。也就是說,一場災難中,在不考慮受傷人數情況下,最高可以容許10位消費者罹難。同樣情況若發生在臺北市,罹難者的理賠金額300萬元,單一事件總理賠金額1千500萬元,代表只能有5位消費者罹難。相較之下,臺中市對消費者的保障比臺北市還高。
這樣的結果,是一次次的災難和犧牲一條條人命換來的。1995年,臺中衛爾康西餐廳大火,造成64死、11傷;2011年,臺中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每次事件發生,臺中市政府就拉高業者對消費者的投保要求。
當時,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協會曾建議,八大行業的公共意外險中,個人傷亡保額應該從兩百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且單一事故的賠償限制,建議提高到超過5千萬元,才符合現代生活水平的理賠標準。但4年過去,僅臺中市政府提高保額,其他縣市跟進的不多,屏東縣的要求標準則還停留在2000年。
一位南山人壽主管私下表示,若遊樂園願意幫消費者增加投保「待記名團體傷害險」,每個人多花不到10元,消費者就可得到更多保障,「尤其是多出來的成本業者一定會轉嫁到票價上。」看來,以後民衆到不同縣市旅遊,除了研究哪裡好吃、好玩外,還要研究各縣市政府對業者的投保要求,屆時發生意外,才能比較有保障。
注意!面積小於90坪,餐廳可不投保
其次,雖然公共場所都須爲消費者投保強制意外險,但對餐飲、商場投保要求,竟是以營業面積做爲是否投保的依據。
翻開各縣市自治條例,大多數縣市規定,總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飲、總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的商場(店)或百貨公司,都必須投保強制意外險。
臺北市、新北市還針對樓地板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的店家,提出投保加倍要求。臺中市政府更嚴苛,不僅把要投保店家的樓地板面積門檻縮減一半,超過500平方公尺的店家,還要加倍投保。除了臺中以外,營業面積小於90坪,不納入強制投保範圍,那麼這些業者是不是就可以省了這條支出?一旦發生意外,消費者的權益誰來保障?
「在餐廳用餐的人不少,大多出口也只有一個,只從面積來做爲是否投保的判斷,不太合理,」顏慶堂說。「業者既然開店做生意,就應該幫消費者多想想。不要等到災害發生後,再來靠全民捐款,這是不對的。」
從臺灣歷年來幾次的災難來看,八仙樂園事件絕對不會是最後一件,除了靠各縣市政府把關、對業者提出更多的規範與要求外,消費者恐怕也需要自求多福,才能夠遇到災害時,把傷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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