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來臺 印尼外配挑戰法院通譯

【1111人力銀行通訊社記者許少蘋報導

今年41歲,來臺13年的陳鳳玲,從小在印尼雅加達長大,13年前認識了當時去印尼觀光先生,兩個人陷入熱戀,但那時先生的媽媽剛去世,正逢治喪期間,依臺灣習俗,必須在親人過世百日內結婚,若百日內不能成婚,就必須等到守喪三年過後才能結婚,在雙方親屬同意下,兩人於是閃電結婚。

陳鳳玲回憶,她帶着一隻皮箱,幾件衣服,在匆忙準備下,就與先生搭飛機到臺灣,身爲媳婦的她,辦喜事也辦喪事,不懂臺灣習俗的她,一下子要跟着笑,一下子要跟着哭,讓她一度想放棄婚姻回家,在先生體貼安撫下,陳鳳玲忍耐也拼命學中文,逐漸瞭解臺灣家族。來臺13年,陳鳳玲中文聽、說、讀、寫都沒問題,目前也持續和就讀國小女兒一起學習中文。陳鳳玲說,她的孩子很驕傲有個外籍媽媽,向同學說起和媽媽一同出國回雅加達的經驗,都讓同學好生羨慕,託媽媽返鄉的經驗談,讓她在同學之間廣受歡迎。

目前在移民臺北市服務站擔任通譯志工的陳鳳玲表示,由於工作關係,常接觸新移民姊妹,也協助移民署專勤隊法官偵訊外勞。最常遇到的案子是:僱主控訴外勞手腳不乾淨、偷東西,但瞭解實際狀況後,才發現是外勞和僱主間語言不通造成的,「阿公要把東西放在櫃子,外勞聽成把東西放在抽屜,後來阿公找不到,就說外勞偷走了。」今年6月,陳鳳玲參加了財團法人善牧基金會的通譯人員培訓,成爲一名法院臨時通譯,但離法院特約通譯還有一段距離。從小就崇拜法官辦案維護正義的她,努力學習法律公文書的知識,除了繼續協助外勞之外,希望有一天能通過考試,成爲一位正職的法院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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