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挑戰大法官!年改釋憲案 監院表決通過

監察院再度提出釋憲案。(資料照/記者林健華攝)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司法院日前決議不受理監察院提出的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案,引發監委仉桂美不滿,只不過監察院院會9日討會中依然表決通過年改釋憲聲請案,表決結果以14票對11票通過。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會後指出,討論案有通過會繼續申請釋憲,至於說司法院受不受理,那是大法官職權

傅孟融指出,監察院會中先針對監委如對年金改革利害關係人當事人需否迴避一事表決,最後結果12比14,無須迴避;釋憲案則是照案通過,贊成14人,反對11人,棄權兩位採取記名投票;至於釋憲案意見是否正反並陳,最後贊成12位,反對14人無須正反並陳。

監察院認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去年3月間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但大法官5日以憲法並未賦予監察院有「法律違憲審查權」或「專屬聲請權」,故監察院並非適格聲請人,決定不受理。

對此,提案監委仉桂美受訪時非常不滿,她質疑過去監察院也提很多釋憲案,這樣推翻的法理基礎何在?三度反問「憑甚麼侵害監察院的釋憲權背離過去所有基礎的依據何在?」仉桂美除了正式發出新聞稿批評司法院大法官業喪失維護憲法的功能,應予譴責,更將在下午2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同步也將對即將送出的年改釋憲案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