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草案初審通過 修樹要證照、撿珍貴漂流木罰百萬

▲日前內湖漂流木案沸沸揚揚,引發外界關注相關規範。(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內湖漂流木案先前鬧得沸沸揚揚,喚起各界更加關切樹木保護。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日初審通過森林法修正草案,未來政府修剪樹木需要相關證照民衆撿拾珍貴樹種的漂流木也會被開罰,違者最高可處一百萬罰金

立法院初審森林法修正草案,將建立「樹醫制度」,地方主管機關應對轄內樹木進行普查,並造冊公告。另外也需定期養護、健檢,維持樹木健康與品質

森林法修正草案通過後,政府未來在修剪樹木的業務上,只能招攬具有林業園藝專業技師證照人員。另外,修正草案中也對撿拾漂流木加以規範,民衆不得撿拾珍貴樹種的漂流木,違者將受刑事處罰,最重處以兩年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罰金。

根據農委會林務局5月公告,中央認定的「貴重樹木」包括12樹種:紅檜烏心石、 牛樟、臺灣扁柏、臺灣肖楠、臺灣杉、巒大杉(香杉)、南洋紅豆杉(臺灣紅豆杉)、櫸(臺灣櫸)、臺灣檫樹、黃連木毛柿。未來立法院若三讀通過修正案,上述樹種漂流木將禁止撿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