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研議修法 撿漂流木不準撿貴重林木

內湖漂流木中的珍貴紅檜無法證明是撿拾而來還是盜伐而來。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內湖大湖街出現18棵漂流木,其中包含3棵紅檜,被臺北市議員高嘉瑜指是山老鼠盜伐,引發臺北市長柯文哲「拔掉」內湖警分局長張夢麟事件,但從臺東撿拾這批木頭業者日前又出面強調完全是合法撿拾。農委會林務局22日表示,未來將研議修法,使民衆撿拾漂流木以非貴重木爲限,避免再發生類似爭議

民國91年,有立委鑑於天災後殘留沿海河岸的漂流竹木,缺乏明確法律規範儘速清理,提出了森林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其後在99年5月通過並明定,只要是政府未能在1個月內清理、註記的漂流木,不論種類材積,民衆都有自由撿拾的權利

但因爲引發此次風波,對於撿拾漂流木能否包含貴重林木,林務局衡量國家財產維護、行政可執行性、民衆觀感意見,認爲還是應該朝限定只能撿非貴重木的方向修法,未來民衆若拾得紅檜、扁柏肖楠等一級林木,不管有沒有政府註記,都必須繳回。

林務局強調,未來可能會在貴重林木植入RFID(無線射頻辨識)晶片做追蹤。而在未完成修法前,將與相關單位檢討如何改進強化聯結證明力,避免再出現類似此次內湖漂流木事件,貴重木材無法辨別是盜伐或撿拾而來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