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海岸保安林 公告開放兩階段撿拾漂流木
臺東林管處公告開放米塔臺風后自由撿拾漂流木,時間從108年11月15日至108年12月14日止,分爲2階段撿拾。公告期間,民衆可至林管處轄管之保安林海灘內,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漂流木,不開放使用機具撿拾。開放漂流木撿拾期間,會設置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設置地點爲林管處的知本、成功及大武3工作站。
林管處表示:第1階段108年11月15日起至11月29日止,設籍於當地鄉、鎮、市之居民得撿拾清理;第2階段108年11月30日起至12月14日止,設籍於臺東縣之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撿拾期間,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件,到檢查站登記,領取登記表,保障所拾漂流木所有權。如需以車輛載運徒手撿拾的漂流木,必須以3.5噸以下車輛載運,不要覆蓋斗篷或帆布等。
漂流木如有國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由拾得人通報當地林務局林管處或當地政府保管,若漂流木屬森林法第52條第4項規定公告的12種貴重木樹種,未依規定至林產物檢查站辦理查驗,將依森林法規定加重其刑,請民衆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