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蘆內戰」1男遭打死丟包水門 主謀等重判12年定讞

三蘆內戰打死1男還丟包水門外,主謀等人遭判刑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蘆洲區日前爆發黑幫械鬥事件,在蘆洲地區男子林永盛等人,與盤據三重、綽號阿雄」男子不和,雙方在2015年7月間爆發械鬥。落單的姚姓男子遭林男等人圍毆,最後被衆人載往板橋光復水門丟包,姚男送醫不治。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殺人罪將林男等6人分別判刑12年到10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5年7月間,當時先爆發三蘆地區的黑幫飆車族,與雙和地區黑幫飆車族械鬥的「三和大戰」事件。不料三和大戰還沒落幕,又爆發「三蘆內戰」。三蘆幫份子林永盛不滿在三重開洗車場的男子「阿雄」,約出對方在新北市三重區龍門路堤防械鬥輸贏。

但林男等人還沒出發械鬥,開車經過三重區河堤時,就被一部黑色賓士轎車開槍,雖然沒人受傷,但林男等人懷疑是對方所爲,雙方對峙氣氛敵意因而升高。結果有人喊「對我們開槍的人就在隔壁巷」,一夥人就衝進隔壁巷「阿雄」經營的洗車場,看見黑色賓士轎車以及現場落單的18歲姚姓男子。衆人拿出刀槍,對姚男圍毆,姚男被打到昏迷。衆人還沒將他送醫,直接丟包板橋光復水門外,被晨運民衆發現,姚男經送醫後,因頭部外傷開放性粉碎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及嚴重腦水腫,最後不治身亡。檢警循線逮捕林男等10餘人,陸續提起公訴。

一審將林男等人依照殺人罪分別判刑13年到10年不等的刑期。二審也認定衆人均犯殺人罪,判刑13年到10年不等刑期,其中多名被告不願上訴,陸續定讞。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法院仍認定衆人共犯殺人罪,改判12年到10年不等刑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認可更一審見解,8日駁回上訴定讞。